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良好;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首次招考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2日后出生);二次招考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日后出生)。具有高校(党校)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教学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日后出生)。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6、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7.具备《职位信息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留学生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该职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以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关系的,不得申请该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职务;与现有工作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申请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
3.按照2020年3月13日公布实施的《江苏省公开招聘人员条例》规定受聘于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0月23日前服务期不满3年的人员;
4.2024年10月23日前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期未满5年;
5.其他按规定(含协议明确规定)不得从现工作单位(岗位)辞退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及相关职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 注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3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使用电脑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本次招聘只接受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需填写和上传的材料:
①申请人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② 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jpg/pn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③将毕业证书电子版照片上传至“毕业证书”栏;
④将学位证书电子版照片上传至“学位证书”栏;
⑤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表》时,“毕业时间”栏须注明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并将《毕业生双向择业推荐表》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毕业证书”栏,将学习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学位证书”栏;
⑥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学历证书”栏目;国外学位证书需将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电子照片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学历证书”栏目。
⑦将中共党员证(含中共预备党员证)电子版照片上传至“材料栏”;
⑧ 应聘岗位二的人员须提交该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电子版照片并上传至“资格证明”栏;
⑨ 岗位二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并上传至“材料栏”(工作经历证明指符合要求年限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应聘其他符合资格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更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岗位。(注:填写错误、上传信息不全、信息不明确、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初审未通过。)
(一)初次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4日12:00。
(2)陈述、申诉时间: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结果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3)资格初审异议处理时间:自收到申请人的陈述及答辩书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8时止。
(4)减少(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比例为1:5,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视情况调整报名时间,调整后仍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减少。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收到短信通知,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热线025-68194255。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
6.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只能使用计算机报名,并须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或就业资格。
(三)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招聘,审慎、理性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提交确认后,报名信息将自动锁定,不可更改。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须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件相同。
二、考核方式及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
1. 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详细注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
2. 面试
(一)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通过笔试的人员中,根据岗位空缺数量,按1:5的比例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以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应聘人员。笔试结果公布后,请留意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您资格审查或补考情况。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应聘人员须携带:
①申请人签署的申请表(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并打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请提供《毕业生双向择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院盖章);
⑥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的《教育部学位电子登记备案表》(含二维码)打印件。国外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 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书(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证书)原件、复印件;
⑧ 职位2须提交该职位所需的职称证书;
⑨ 职位2,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指符合要求年限并显示岗位名称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⑩如有相关获奖证书、奖励,可提供原件扫描件;
⑪ 科研成果清单(下载附件2招聘,填写、打印、提交)及代表论文(全文)、著作、项目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装订成册,于资格审查当天交送工作人员。
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通过或提供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按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替换。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及领航招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分数均为100分制,及格分数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3. 体格检查和调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分数相同的人员组织补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考察。
(四)宣传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领航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背景、所学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含试用期)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至少服务三年(含试用期),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人选公示影响招聘、人选明确放弃招聘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报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同意后,在面试合格人选当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后不再补缺。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录单位报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备案后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岗位、职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在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以及录用后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视具体情节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录单位及招录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招录单位负责人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或其他应当回避的亲属,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5.招聘咨询及督导
咨询热线:025-68194253、025-68194255
监督电话:025-88029228
附件:1.南京市江北新区工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科研成果一览表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委党校
2024 年 4 月 2 日
附件:1.中共南京市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科研成果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