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服从工作管理安排,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年龄50岁以下。
5、有健康证明、会做大锅菜、有厨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1. 注册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具体情况,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5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平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所。
4.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如有厨师证或健康证,亦可附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70分)+实际操作(30分)形式进行,评委会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实际操作能力等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将不进入下一轮面试。
4.体格检查
1、资格要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空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出具健康证明。
2、体检要求:须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疾病控制中心进行。
(五)调查
招考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品德与专业能力并重的标准,全面检查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我约束、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六)宣传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平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位举报人应如实、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招聘,匿名举报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举报问题严重、证据确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举报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核实或否定的,经核实后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七、合同期限及劳动报酬
(一)合同期限
录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
(二)劳工福利
1、试用期一次性工资2000元/月,为3个月招聘,试用期满后工资2300元/月(绩效考核另发300元/月,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三)服务年限
本次入职员工的最短服务期为1年,若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入职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根据公司为员工个人学业学习、技术职务晋升、岗位技能培训等支出的教育培训费用及奖励费用计算确定。
8. 更换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任职资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补录,如需补录,将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
九、就业
经审核批准的录用人选将在“平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未发现影响录用的问题,将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10. 特别提示
(一)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调整、增补,将及时在“平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未主动查阅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的,应聘人员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