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根据医院学科建设规划和发展需要,新绛县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长期为社会正式编制的境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等相关岗位。专业不限,但需满足医院临床工作需要。新聘人员纳入编外合同人员管理。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新绛县人民医院2024年长期招聘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或技能要求;
5、医学岗位(1989年10月以后出生)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招聘,药学、护理岗位(1994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人员(经省、市医学会认定)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已在事业单位聘用且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应届非应届毕业生、迎新学生;
(三)有其他不能录用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2月31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周六下午、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到地点:新绛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到人事部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因信息不正确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注册所需信息:
①《新疆县人民医院长期招聘非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1份(附件2);
②我的简历;
③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高中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学历电子登记表》;
⑥其他相关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培训证书);
(二)资格审查
资质审查由新绛县人民医院负责。审查合格的,进入审查程序,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流程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候选人在任何阶段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试开题比例
招聘岗位不受考试比例限制。
(四)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笔试、操作、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拟录用人员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①医疗、医疗技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
②护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30%+面试×30%
(五)体检及检查
体检、考察的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实施由医院负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工作表现以及需要避免的情况等。不按要求参加检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空缺的招聘名额,将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依次填补。
(六)公告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和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七)就业
公告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薪资福利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5、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即应聘者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等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应保证沟通顺畅,否则责任自负。
2、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新绛县人民医院,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359)7729881-8018
18035919162
监督电话:
监察室(0359)7521234
附件1《新疆县人民医院2024年长期招聘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新疆县人民医院2024年长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新疆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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