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房多卖诈骗 760 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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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弥补投资虚拟货币遭受的惨重损失,黄男子多次采用非法手段“卖房”套现,骗取多人760万余元。

11月6日,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松江区检察院”)获悉,经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零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他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并处罚款20万元。

卖多套房子,“复制粘贴”

据松江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6月,黄某找到愿意购房的郭女士,并称其母亲有近300平方米的动迁安置区可供出售。郭女士看完搬迁协议后,在黄某的安排下与黄某母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黄某支付了300万元的购房款。根据协议,黄女士在分配到相应区域的安置房后,应与郭女士办理过户手续。然而,接下来的一年,黄某始终以未分配到安置房为由,未能联系郭女士办理过户手续。 。

让郭女士没想到的是,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黄某在分配安置房前,伪造多份拆迁协议,多次将近3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出售给郭先生。除该女士外,另有8人,分别与其签订了房票销售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同意在交易期满后限制房屋转让,因此共收到采购资金近700万元。

隐匿抵押贷款和出售虚构财产

尝到了卖多套房子“甜头”的黄先生加大了力度。

2022年7月,黄某决定物尽其用,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于2021年8月抵押的房屋。黄某明知该房产存在较多争议,且无法实际交付,遂隐瞒事实,并与周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意于2022年9月转让房产。周先生先按照约定将100万元定金转给黄某,但到期后黄某未办理转让手续。相反,他退还了40万元给周先生,剩下的60万元一直没有偿还。

2022年9月,黄某的“卖房”手段再次升级。在得知徐先生有意购买“小产权”房屋后,黄某向他人借用了该房屋,并谎称自己是该房屋的主人。他带着徐先生现场看房,并出示了伪造的搬迁协议书等,导致徐先生产生了错误认识,并据此与黄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其支付了6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

2022年11月,郭女士多次联系黄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均遭到黄某百般拒绝。郭女士怀疑自己被骗,于是报了警。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将黄某抓获。

经审查,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多名受害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他诈骗他人财物76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起诉前,黄某已将部分款项退还给被骗购房者。松江区检察院遂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黄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