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楼上“产生”噪音,楼下居民购买了“震地器”进行反击。深夜整栋楼都被震醒了……更何况楼上楼下都是斗气。
也不甘示弱,各人买了一台“震地机”,互相将对方炸到地板上,伤害了一群无辜的邻居。
当“震楼器”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这些“暴力工具”时,它们真的能创造“和平”吗?
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539弄秀园小区居民陈女士告诉新民晚报记者,近一年来,她所在楼的住户几乎每天都“担惊受怕”。深夜,大家都被敲门声吵醒。咚……咚……咚。”谁在敲门?原来是“地震动装置”作祟。
秀园社区
所谓“地震动器”,类似于小型振动电机。通过接触地板或墙壁,将震动无衰减地传递到上层或对面的墙壁,并发出巨大的噪音,甚至可能传播到整个建筑物。家住四楼的陈女士说,去年11月,103室的住户挨家挨户敲门打招呼,称她家受到203室噪音的困扰,并随后使用“地板震动器”进行反击。
从这里开始,噩梦开始了。陈女士说,整栋楼高六层,每层有四户人家,大部分都是老人。晚上11点左右,几乎整栋楼都能听到缝纫机一样的低频声音,有节奏,不间断。
“全家人都惊得耳鸣心悸,一夜没睡好,快要崩溃了!”由于休息不足,陈女士的丈夫每天都疲惫不堪。 “有好几次,他在开车上班的路上感到头晕、精神恍惚。”
三楼的王先生70多岁了,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现在他每天都被“摇地器”折磨得身心俱疲。 “我们做了20多年邻居,一直和睦相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好好谈谈,但我们每天都像这样感到震惊。”
多方协调后问题仍难以解决
据陈女士介绍,去年还召开过“三机构联动”协调会。当时,103室的住户承诺不再使用“摇地器”。但好景不长,很快深夜里又传来了敲墙的声音,而且声音的频率还在变化,时快时慢,时高时低。
“摇地器”不再使用,而是用橡胶锤代替。通过调整打击方向,可以随意打击,那就更麻烦了。
随后,冲突源头203室的居民纷纷搬出。正当邻居们松了口气,以为“停了”的时候,敲墙声依然持续了很长时间,甚至从半夜12点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多。早晨。陈女士忍无可忍,到一楼沟通,对方却说:“我敲我的房间,跟你有什么关系?”
尽管居委会、街道、警方多次介入协调,运动一度停止,但不久又恢复如常。
新民晚报记者联系上秀园居委会。工作人员坦言,老房子的地板隔音效果较差,103室的住户对楼上邻居的噪音不满意,所以使用了“地板震动器”来“控制噪音”。为此,203室的住户也采取了一定的降噪措施,后来干脆卖掉了房子,搬离了“是非之地”,但没想到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
“我们也多次与城管协调,希望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一楼的住户始终关门不承认,晚上敲墙。”
楼上楼下都让我震惊
在上海市普陀区沪太路680弄华印小区,304室和404室两户居民,打响了“摇楼”大战。三楼住着一对老夫妇。他们认为楼上的噪音影响了他们的休息,所以他们买了一个“地板震动器”来抵消。一对年轻夫妇住在四楼。为了报复楼下的行为,他们还使用了“摇地器”。 “震塔者”号发起反击。
面对双方的“打斗”,邻居们叫苦不迭。 305室的房东陈先生“首当其冲”。今年下半年以来,经常有租客向他投诉,楼上楼下都使用“摇地器”,确实影响正常休息。
“我听过房客录制的录音,类似于敲木鱼的声音,虽然音量不大,但听着很不安。”
经过一轮投诉后,陈先生发现,此类邻里扰民问题往往难以取证和界定,所以协商、调解是主要方式,但收效甚微。
采访中,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分别前来调解,双方均承认使用了“摇地装置”。尽管403室的居民极力解释“没有发出噪音是因为大楼隔音效果不好”,但三楼的老人仍然认为楼上是“故意做的”。因此,两方“相互冲击”的格局无法阻止,无辜民众受到伤害。一群邻居甚至“很受伤”。
很多人都在使用“抖地机”
销售、使用均属违法
记者发现,在很多电商平台的搜索框中输入“地板震动器”并不会得到想要的结果,但只要调整搜索关键词,就会弹出很多类似的产品,价格从20元到20元不等。 300多元。不管怎样,最畅销的一款销量接近2000台。许多企业避免使用“摇晃的建筑物”和“噪音”等关键词,有些甚至将它们标记为“邻里友好的人工制品”。
许多企业避免使用“建筑物摇晃”和“噪音”等关键词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赵秋金律师表示,销售“摇地器”属于违法行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去年审理邻接权纠纷案后,建议电商平台依法纠正通过网络销售“抖地砖”的行为。法院发布司法建议指出:
■ 对以非法制造噪音为目的销售“摇地机”等设备的网店,采取清理、警告、下架、关闭等措施;
■ 屏蔽“震动大楼”、“我家不太吵”、“反击”等关键词;
■ 对于隐藏“摇地”目的的蓝牙谐振音箱,规范网店经营,禁止使用暗示或诱导消费者使用非法噪音生产的广告语。
此外,使用“摇地器”违反公序良俗,侵犯其他邻居的邻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 房地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房地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固体废物,不得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梅英达律师认为,通过“抖地机”等“以噪音治噪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不可取。市民可以通过上海目前实行的“三法联动”妥善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摇地器”争议何时结束?怎样才能平静下来呢?新民晚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