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岁男子因车祸住院12天。医院的CT报告显示,他的头部有病变。他的家人声称主治医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四个月后,病情加重,被迫接受开颅手术,留下诸多后遗症。法院根据医疗事故鉴定,认定医院有过错。
>>>因车祸住院12天
医院没有告诉我们CT扫描发现的头部病变吗?手术后仍然存在许多残疾
栾女士说,他们家住吉林省吉林市。 2017年10月28日,她的丈夫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他头部和腰部受伤,被送往附近的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
“当天的CT检查报告称‘头部鞍区出现圆形稍高密度阴影’,建议进一步检查,就是这个病。12天内至于住院的情况,神经外科主治医生从未告诉过我们。”
入院当天做CT检查,鞍区似乎有圆形稍高密度影,建议进一步检查。
“2018年3月初,出院4个多月后,我丈夫头痛,看不清东西,我们又到这家医院做了CT检查,报告显示,鞍区头部占了空间,需要做核磁共振检查,怀疑他是脑肿瘤,我当时就说不是?”
为了进一步确诊,栾女士带丈夫去了吉林市另一家权威医院。 “我又去检查了,结果还是鞍区占位性病变,保守治疗怕挤压颅内血管,由于病情加重,最后不得不做手术。”
栾女士告诉记者,“我问医生脑瘤是怎么引起的,医生说可能是先天性的,也可能是后天性的,我以为不可能是先天性的,医生问我为什么这么肯定,我说最后今年(2017年)刚做CT检查的时候,头部并没有发现有肿块的迹象,医院院长要了当时的CT片子,他们看到后说:“你为什么这么说。这个里面没有这么大的肿瘤地点?”我说:“没有人告诉我们。我不知道有这种病。”
栾女士认为,车祸当天,丈夫就被送进医院接受治疗。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查出头部病变,但主治医生未尽到告知义务,最终同意患者出院。
栾女士丈夫的伤残证明
“我丈夫今年58岁,一直无法上班,开颅手术后,他出现垂体功能低下,记忆力严重减退,留下继发性智力障碍、性功能丧失、视野缺损、无分泌物等。他有很多残疾,包括外伤性尿崩症,他一生都需要服用多种激素来维持生命。”
>>>医患对峙
家人要求医院监护和病情通知,但医生说他们没有。
2018年下半年,丈夫病情加重,栾女士到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调取病历,询问主治医生为何不告诉家人实情。
“当时医生告诉我儿子,他不想接受治疗,我说那不可能。谁的孩子生病了,他爸爸不会治疗呢?所以我就带着儿子去医院跟医生对质。”我要求医院调整监测,医生说肯定没有了;我要求有病情通知,他也说没有,那怎么证明医生通知了我们呢。”
“医生还说,当时他通知了病人,但我丈夫因脑震荡入院,处于昏迷状态。告诉他有用吗?我是妻子,我和他住在一起。为什么医生说医院有规定,车祸后入院的病人不能过度检查,如果有的话就叫过度检查。有病,为什么不检查一下?”
>>>属于十级伤残
法院判给医院进行医学鉴定赔偿1万元,但家属拒绝接受。
2019年1月,因多次交涉未果,栾女士委托律师向吉林市船营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医院告上法庭。
“我提供的病历和医院封存的病历中,没有任何病情告知,也没有我们拒绝或放弃治疗的家属签名。医院委托医学鉴定,说病变是是先天性的,说我丈夫的病与医生无关,我不服,又做了一次鉴定,结论是医院在我丈夫的治疗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判定我丈夫为10级残疾。 ”
“2019年9月,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有轻微责任,赔偿11335元,但我没有要求。二审法院已经认定医生未尽到告知义务,并且2019年11月维持了一审判决,所以现在希望媒体曝光。”
“我丈夫的案子迟迟没有解决。”栾女士认为,丈夫在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神经外科住院期间,主治医生没有将CT检查发现的问题告知患者家属,剥夺了家属就诊的权利。知道。如果在出院前发现病情并进行治疗,就不会出现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因此,主治医生和医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承担丈夫的全部治疗费用。
这对夫妇此前曾一起经营一家陶瓷店。栾女士坦言:“因为这件事,店面将在2022年关门,仓库里还有大量未售出的产品。”
栾女士表示:现在医院已经承认了这件事。我最初要求医生承担责任,但医生提出保密。法院多次与我谈话并提出协调解决方案。 ”
一段长达22分22秒的通话录音显示,涉案医生表明态度,表示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就可以赔偿——“我们也想积极解决这个问题,你是商人” ,你可以开个价,我如果还价的话,我不知道会赔偿你多少损失。”
录音显示,涉案医生承认自己没有告知患者家属——“我的错误在于没有要求你签字,如果你签字了,现在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
>>>涉事医生回应
为什么我们被判承担轻微责任:“我们医院是为了让人们平静下来”
1月5日,华商报大风报记者联系上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神经外科的主治医师。他表示,已向患者及家属说明CT检查情况。
“我已经告诉了他和他的家人,我已经告诉了他的儿子,我也已经告诉了他本人。这些都记录在病历里,还有一份生病通知书,有他妻子的签名。”
医生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并表示患者的脑瘤是先天性的,不是医生造成的。 “他是病理确诊的,当时他们自己要求出院,而且都签了字。”
医生表示,此事已走法律程序,相关材料已向法院提供。至于为何判定医院承担轻微责任,他回应称:“我们医院正在努力平息事态。”
涉事医生否认与栾女士有任何私下接触,并表示对通话录音一无所知。 “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是我们的医疗部门联系了她。”
记者询问医务室电话,对方称无人。至于医患如何协商解决,该医生告诉记者,“我不知道,那是我们医疗部门的介入,不是我个人的介入。”
>>>回复医院请愿书
尊重司法鉴定结论,核实涉事医生涉嫌违规行为
2024年7月,医院回复信访处理函称,栾女士丈夫当天遭遇车祸,入院诊断为头部外伤(脑震荡)、头皮血肿、腰部外伤、软组织损伤在下背部。
入院后,医生告知患者本人入院涉及交通事故,并明确告知其交通事故的治疗和自身疾病的治疗需要分开。颅内病变并非由外伤引起,建议治疗完成后进一步检查。
2019年1月家属提起诉讼后,双方共同委托鉴定。鉴定结果认为,医院的治疗没有过错。患者及其家属撤诉,补充证据后,再次提起诉讼。
2019年5月再次诉讼后,双方再次进行司法鉴定,结果是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失误。法院根据鉴定结论,认定医院负有轻微责任,赔偿患者11335元(尚未收回)。
医院尊重司法鉴定结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后,将依法依规对医生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已向吉林市纪委监委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通报,将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家属提供证据
之前的头颅CT检查没有发现异常,所以不推测是先天性脑肿瘤。
对于涉事医生的说法,栾女士回应称,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行为。医院规定的疾病通知单用于规范医生的行为。
“他说通知了病人和我儿子,通知信在哪里?他说我们不同意治疗,那么拒绝或放弃治疗的签名在哪里?可以说一些不同意的话吗?”毫无根据?”
2006年10月,患者头部CT检查未见异常。
栾女士提供了2006年10月的CT检查报告,证明丈夫的脑部CT检查未见异常。 “他现在还在逃避,说他知道,我为什么说他隐瞒,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对于一个医生来说,当CT报告出来的时候,他就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旦家人追究,他就会归咎于先天性脑瘤,但我丈夫的头部在2006年检查过,头部是正常的。”
华商报大丰报记者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