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称,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在 2025 年 4 月 16 日这一天,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席某某的强奸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 年 1 月 30 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而相识,之后确定了恋爱关系。5 月 1 日,双方订立了婚约。5 月 2 日下午,席某某在被害人反抗的情况下,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决之后,席某某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席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因其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并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方面清晰明了,证据确凿且充分,定罪准确无误,审判程序合法合规。同时,一审法院鉴于席某某与被害人处于恋爱关系,并且在被害人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席某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所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量刑较为恰当。综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日,本案的婚约财产纠纷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在一审法院立案之前,女方已经把 10 万元彩礼款以及两枚戒指退还给了婚介机构,婚介机构也通知了男方前来领取,然而男方却拒绝领取。所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男方要求返还婚约财物的诉讼请求。在二审期间,法院为了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通知保管方将彩礼款以及戒指送到法院,但是男方依然没有领取。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在对相关事实的认定方面是清晰明了的,并且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也是正确无误的。基于此,二审法院作出了判决,驳回了上诉,同时维持了原判。
各界群众代表 40 余人旁听了两案的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