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亦即“中国”,以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即“美国”,双方均。
认识到双边经贸关系对两国和全球经济的重要性;
认识到可持续的、长期的、互利的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性;
考虑到双方近期所进行的交流,我们坚信,通过持续的沟通协商,能够有效应对并解决双方在经贸领域所关注的各项问题。
秉持着相互间的开放态度、持续的交流、紧密的合作以及彼此间的尊重原则,持续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双方承诺将于2025年5月14日前采取以下举措:
美国计划调整2025年4月2日发布的第14257号行政令,该令对中国商品(涵盖香港和澳门地区商品)实施的附加从价关税。在最初的90天里,将暂停其中24%关税的征收,但根据该行政令,仍将保留对剩余商品征收10%关税的权力;同时,美国还将废除2025年4月8日的第14259号行政令和4月9日的第14266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上述商品的额外关税。
我国将对税委会发布的2025年第4号公告中涉及对美国商品征收的从价关税进行调整,具体措施包括:首先,在最初的90天里,暂停执行其中的24%关税;其次,继续征收剩余的10%关税,并取消依据税委会2025年第5号和第6号公告实施的额外关税;此外,还将采取相应措施,自2025年4月2日起,暂停或取消对美国的非关税性反制措施。
实施这些措施之后,双方将共同构建协商机制,持续对经贸往来展开对话。我国派出的是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而美方则由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以及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代表。协商地点可以是中、美两国,亦或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第三国。如有必要,双方可在相关经贸问题上进行工作层面的深入讨论。
点击进入专题:
中美经贸会谈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