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推出青年人才利好政策,最高 26 万元补贴诚邀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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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们汇聚于城市,而城市的繁荣亦得益于他们的到来。近期,烟台市为吸引青年人才来此就业创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新到的人才可领取最高2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归国留学人员可获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博士后出站后在烟台工作还能获得15万元的奖励……烟台市已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企事业单位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生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的全覆盖烟台正规出国劳务,这充分展现了这座城市对青年人才的热烈欢迎和诚挚邀请。众多国内外精英纷纷将烟台视为归宿,在此地深耕发展,在这片充满创新活力的土地上播撒希望,追寻着自己的梦想。

引进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26万元

人才安居,生活无忧,方能安心从业。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举措》文件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对于首次来我市企业就职的博士生、硕士生,以及“双一流”院校及全球排名前200的QS大学本科毕业生,若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将分别获得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的生活津贴,津贴发放期限为三年;同时,对于在烟购买新房的上述人员,还将分别获得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依据《烟台市促进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自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首次被我市事业单位录用,且在烟台购置了商品住宅的4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硕士,以及35岁以下来自“双一流”高校或全球QS排名前200名高校的学士本科生,在烟台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将分别获得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对于首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且在烟台市购置了商品住宅的35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在烟台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将分别获得两万元和一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对于首次在我市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制造业领域企业就业,且在烟台市购置了商品住宅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在缴纳烟台市社保满一年后,将一次性发放26万元的购房补贴。

自2016年9月30日开始,对于首次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且在烟台市购置了商品住房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包括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及硕士研究生,若他们未从前述购房补贴政策中获益,那么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之后,我们将分别给予他们6万元、4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此外,我市还建立了柔性引才专项补贴,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柔性引才专项补贴的适用对象,系指自2020年6月1日起,企业通过顾问辅导、挂职锻炼、兼职工作、项目协作、技术咨询服务、退休返聘等多样化方式,从市外(包括海外)的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以及专业机构中柔性吸纳的关键科研项目或产业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此类人才原则上需属于《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的A、B、C类别,且具备科技创新能力,同时与我市企业签订了3年或更长时间的劳务合同、工作协议或服务协议。我市对通过柔性引进方式来烟纳税的人才,每年将根据其年度劳动报酬总额的30%提供专项补贴,同时每年资助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且每位人才所获补贴总额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留学人才: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贴

记者获悉烟台正规出国劳务,为了吸引优秀的海外留学青年到烟城工作与创业,除了让他们成为新引进人才并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之外,还特别制定了留学费用的一次性补贴以及创业支持资助的相关配套措施。

自2021年6月1日起,凡首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职(包括中央、省级驻烟单位,但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并已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毕业于全球QS排名前200名的海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均不包括各级财政资助的公费出国留学生),将分别获得15万元和6万元的一次性留学费用补助。

申报国家及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助的留学人员及其项目,资金配套标准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中确定的资助金额为准。市财政将按照1:1的比例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对于同一年度内,同一项目若符合“适用范围”中的多项资助条件,将按照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配套,且确保资助金额不重复。获得国家及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助的留学人员及其项目涵盖: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项目、山东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以及其他海外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

博士后:出工作站留烟工作可获15万元奖励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作为培养、吸纳及运用高级创新人才的关键场所和工具,同时也是促进烟台地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和连接点。烟台近年来积极响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持续强化博士后工作平台的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对于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基地,市财政分别提供40万元、20万元和20万元的建站资金支持;每成功引进一名博士后,同级财政将提供5万元的科研资助;同时,每名博士后合作导师也能获得2万元的科研资助;若博士后出站后留在烟台创业,合作导师还能从企业注册地财政获得5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国家或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同级财政将按照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而在国家和省市的评估考核中被认定为优秀工作站或基地的,市级财政将颁发20万元的奖励。

我市颁布了《关于加快人才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举措》,规定博士后在研究基地任职期间,每年将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生活津贴。此外,若博士后离站后留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还将一次性获得1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