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烟台市住建局发布16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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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三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关于推动烟台市房地产市场“稳中有升”政策办法的通告》,改进并重新设置若干房地产条款,总共十六条。

《措施》建议,迅速推进现房销售试验工作。尝试以优质紧俏的房产项目为样本,营造直观体验的现房销售氛围;逐步提升新建楼盘的预售环节标准,整体促使房地产项目从预售转向现售模式。研究开发个性化住宅。各类机构与组织能够委托房地产公司负责打造个性化住房项目,只要依照相关法规条例执行,便可在社区规划安排、道路系统设计、公共设施配置、园林景观营造、功能区域划分、房屋面积标准、建筑材料选择、设备安装标准、后期维护管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方案,同时应改进容积率的核算方法,增设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项目,以此提升住户的实际使用空间比例。

依据相关办法,烟台市对住房贷款设定了相同的初始付款标准,针对以贷款形式购置住宅的居民,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以是否为首套或二套为区分,而是将基础首付款比例规定为不低于百分之十五。

强化公积金的辅助保障功能。提升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改进商业转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实施商业与公积金组合的方案。针对山东省境内新买的房产烟台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再限定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居住地或就业地。公积金贷款中关于房产套数的审核标准,从原先依据城市范围审核,转变为按照区县级范围审核。

调整住房数量审核办法,对于已办理新建住宅或二手房网络签约登记的,商业性住房数量审核区域,从原先以城市为单位变为以区为单位进行判定;含有多个孩子的家庭购买新住宅,申请商业个人房贷时,若非首次购房烟台公积金贷款政策,在住房数量审核环节会扣除一套住宅;参与“旧换新”项目,或者旧房已被房地产商协议收购并完成二手房网络签约登记的,该旧房不纳入住房数量审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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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扶持举措深入企业及高等院校,确保各项购房补贴落实到位,倡导优质住宅开发为特定人才提供超出十分之一的购房折扣,着力满足本地人才的住房需求。

广泛实施“百城千企”房产营销计划,发起“旧房置换”“人才置业”“集体采购”等举措,制定专项扶持办法,全方位满足各类人群的居住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