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男子被羁押 285 天获国家赔偿,背后故事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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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此前备受关注的因‘婚内强奸’男子被羁押285天一事迎来新进展”拆成“此前备受关注的,是因‘婚内强奸’男子被羁押285天一事却迎来新进展”;“今年10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尹先生的代理律师王艳涛处获悉”拆成“今年当中10月时刻,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尹先生的代理律师王艳涛那里获取知晓”。改写后为:此前备受关注的,是因“婚内强奸”男子被羁押285天一事却迎来新进展,今年当中10月时刻,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尹先生的代理律师王艳涛那里获取知晓,尹先生已获得国家赔偿

结婚10年——

小两口婚后先后生育两女一儿

小女儿1岁时,妻子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于1985年出生的尹先生,其籍贯为河南濮阳,文化程度是初中,在2012年的时候借助他人介绍,与临镇出生于1991年的武女士相恋,于2013年3月两 人领取了结婚证,在5月的时候两人举办了婚宴。

尹先生讲,在2015年的时候,他的父母拿出32万多元,以全款的方式在县城给他购置了一套房产,在生活中,虽然两人时不时的会出现一些家庭矛盾,不过还算得上幸福,夫妻俩分别在2016年4月生育了一个女儿,在2018年3月生育了一个儿子,在2022年1月生育了一个女儿 。

2023年3月,武女士向濮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濮阳县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提及,武女士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发现性格不合,尹先生长期对她进行家暴,她称尹先生在她坐月子期间,掐她喉咙对她殴打,2020年,她被尹先生殴打致伤,住院治疗,怀第三胎期间,还曾在道路上被尹先生殴打,导致胎儿险些流产。

对于这样的一种说法,尹先生并非是认可的态度,他觉得两人养育了三个小孩子,这能够表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处于良好状态的,并且声称自己未曾对武女士施行过家庭暴力 。

5月,濮阳县法院认定,武女士所主张的,与尹先生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这一情况,证据并不充足,武女士提出的离婚诉求,因缺乏事实以及法律依据,所以未被予以支持。

当年6月,武女士向濮阳市中院提起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指控强奸——

武女士自述遭侵犯经过,称逃进邻居家

警方23天后决定刑事立案

据知情人士讲,这起“婚内强奸”案,是在2023年7月26日中午1时20分告的警,武女士报的警,说她被丈夫尹先生强奸了,强奸事情发生后,她跑到邻居家去求救,她还说自己被尹先生家暴过 。

武女士自己讲述称,在7月26日。在上午11时的时候。她从濮阳县法院回到家后去蹲厕所。此时发现尹先生已经到了家里。等尹先生回到卧室后。她马上跑到客厅这边。然而没想到尹先生出来后就把她抱进卧室。然后对她开始进行掌掴。还卡住她的脖子。并且把她的衣物脱下来。实施了侵犯行为。这个侵犯行为持续长达至少半个多小时一直到1小时 。

事后,她跑到阳台,大声呼喊救命,声称要报警,尹先生得知她要报警后,表示“我在这等着警察来”,接着便躺在次卧床上,而后又跟着她,她见状便跑出去拨打报警电话,随后跑到一邻居家中。

北京时间中午1时左右的时候,武女士到邻居家,邻居把门打开之后,武女士闯进邻居家里,声称有人要杀害她,邻居观察外面没有人,让武女士进到屋内之后询问情况,对方表示正在闹离婚,随后,有警察给武女士拨通电话,接着武女士离开邻居家。

邻居讲,武女士那时光着脚丫子,头发呈披散状态,未穿着鞋子。称其丈夫时常实施家暴行为于她,她内心极为紧张,恐惧到了极点,不间断地颤抖着,并且哭泣着。该知情人士这般表述 。

8月18日,针对武女士涉嫌遭遇被强奸一事,濮阳县公安局就此作出决定进行刑事立案。就在同一天,尹先生被实施刑事拘留。

否认强奸——

丈夫坚称两人未发生关系

认为对方告强奸是为尽快离婚

强制婚检案中的法律冲突__四男子先后强奸一幼女强奸

依据2023年3月,濮阳县公安局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23年2月4日夜晚,尹先生和武女士因婚姻方面存在纠纷故而发生了争吵,紧接着进而发生了冲突,该冲突致使武女士眼部以及嘴唇部位受到了伤害,之后经过鉴定,武女士构成轻微伤。警方作出决定,以殴打他人作为理由,对尹先生实施行政拘留3日 。

尹先生称,两人感情平常,时常发生争吵,武女士一生气便赶回自己娘家,他从未对武女士实施过家暴动作。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他心里不服气,从而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7月26日上午8时,他去到濮阳县法院参与该案行政复议的开庭安排活动。结束时刻是上午10时30分左右。他回到家后躺了半小时,随后武女士回了家。他打算跟对方交流一下离婚相关事宜,“武女士讲,你一年赚取XX万元,我向你索要XX万元是不是太多了。我让她去调查我的资产状况,查看有多少物品以及价值多少钱,通过法院来作出判决。”

尹先生回忆,在那段期间,他察觉到武女士出现干呕现象,由于两人已经有几个月未曾发生夫妻关系,所以他怀疑武女士有出轨行为,他想要通过拍摄视频来进行证明,在这当中,他把武女士按压在身下,用嘴巴对其脖子吸吮了五六下以形成痕迹才罢休歇手,随后开口说道“她不让我那么做而反抗,我起身之后,拿起手机对着武女士进行摄像记录”,“然后武女士前往客厅去拿自己的手机,之后表示要报警,我则声称她是故意报假警来吓唬人”此后,武女士顺着步梯往下离开了那个住处,他便转身回到屋内,没过多久民警就来到了他家之中。

针对武女士报案强奸这一情况,尹先生表示,他觉得自己特别冤枉,事发当日,他和武女士未曾发生关系,也没有脱过对方衣服,武女士之所以控告他强奸,是想尽快离婚,从过完元宵节起,她就四处告发他,找律师与他打官司,法院两次都没判决离婚,她是想尽快分割他的财产,他名下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 。

警方对尹先生进行过多次讯问,然而尹先生全都否认在7月26日和武女士有发生关系这一情况 。

检方撤诉——

检方批捕285天后决定撤诉

理由为“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

按照接近此案件的知晓情况的人士所讲,经过鉴定表明呀,武女士的身体部分、衣物等等呢,都没有检测出精斑 。

对于此情况,尹先生作出了解释。武女士声称在7月26日,尹先生多次强行与她发生关系。然而,DNA鉴定结果显示得很明确。那就是“她明显是在说谎,她表示她俩在1小时内发生了多次关系,这同样不符合生理方面的常识。”

有知情人士表示,警方在向检方提请逮捕的时候,给出的理由是,在7月26日中午12时左右,尹先生于家中主卧之内,对武女士实施了强奸行为,过后尹先生拍摄了部分视频,企图去诬陷武女士,武女士趁机得以逃跑并求救,尹先生与武女士是夫妻关系,自2023年2月开始,两人因为感情方面的问题而分居,武女士提出了离婚,所以尹先生涉嫌强奸罪 。

9月1日,显示的《逮捕通知书》表明,濮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尹先生,此系经濮阳县检察院批准 ,。

2024年3月,检察院向法院提建议,建议法院进行延期审理,4月,检察院又向法院提建议,此次建议法院恢复庭审,当年5月28日,尹某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年7月1日,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同日,法院做出裁定,裁定同意检察院撤回起诉。

7月31日,濮阳县检察院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因为本案当前所拥有的证据是不足的,所以达不到起诉的条件,进而决定不予起诉。

尹先生所涉“婚内强奸”此案件,于被羁押二百八十五天之后,经由检方进行撤诉从而结案 。

国家赔偿——

称在看守所稀里糊涂签下离婚协议

现已获国家赔偿

尹先生称,2024年4月,他与武女士协议离婚,协议规定,他要把自己父母花30多万元全款买下的房屋过户给女方,约14万元的外债由他承担,债款中6万多是夫妻共同借贷,还有他婚内自行借贷的8万多元,孩子抚养权方面,大女儿归武女士,儿子和小女儿归他,2024年4月,法院执行局依照调解协议,将房产过户至女方名下。

房产全都归属给了武女士,债务全都归属给了我,这样一份离婚协议明显是不符合常理的 ,尹先生表示 ,签协议的时候 ,他当时正在看守所里 ,恍恍惚惚稀里糊涂就签了这份协议 ,这次事件 ,使得他的人生发生了变轨 ,2025年5月29日的下午 ,他向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

据《国家赔偿申请书》所示,尹先生发出请求,求濮阳县检察院给付被羁押285日的赔偿金,此赔偿金计有人民币13.5万余元,还要求精神损失赔偿60万元,同时提出请求,请给付因被错误羁押、申请国家赔偿而产生的交通差旅费与住宿差旅费连同委托律师费以及房款外债等48.5万元,另外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6月2日,濮阳县检察院作出决定立案办理。

10月,华商报大风新闻的记者,从尹先生的代理律师王艳涛那里得知,尹先生申请了国家赔偿,之后有关部门展开了多方面的协调,9月22日,尹先生收到了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