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位,并获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
2、区外在职教师;
3、经禅城区教育局审核注册,2023年9月起在禅城区公立学校任教的临时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学位(详见职位列表)。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8、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开始报名之日为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二)经禅城区教育局审核备案,2023年9月至今在禅城区公办学校任教的临时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
9、符合专业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一致
具体参考请参阅《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专业公务员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二)相似专业
申请人所就读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含海外学历)与招聘职位所需专业相近但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且所学专业的主要课程 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半数以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并提交成绩单进行申请。 经审核确定为同类专业者即可申请。
本科学位专业和研究生学位专业不同。 申请人可申请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相应职位。 假设申请者本科专业是物理,研究生专业是艺术,则可以申请物理老师或艺术老师的职位。
(三)专业不限
国家认可的博士学位学习专业没有限制。
考生就读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辅修专业和学位类型不作为专业依据。
10.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申请时须持有与招聘岗位对应的学年、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
(二)2022年、2023年社会工作者、毕业生申请时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就业资格;
(三)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学年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高等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较低学历的教师岗位。 假设申请人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则可以申请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职位。 报考初中职位的,须提供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仅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符合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2日17:00
报名要求: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参加过2024年禅城区历届招聘会并已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不得应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材料申请时间算成功。 因材料不符、不齐全或资质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应聘失败的,不再另行通知,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申请人须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并上传相关信息。 申请人应当诚信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 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网络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确定该职位是否进行公开招聘,或者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若所提交材料不符、不完整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或者应聘者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者的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主要考察基本能力。 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公布。 应聘者可登录系统查看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40%计入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笔试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将对入围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安排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 笔试未通过的申请人还将通过手机短信收到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重点考察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质和教学潜力,选拔愿意从教、适合、善于教学的优秀人才加入禅城教师队伍。 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60%计入总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招聘最低分数控制线设定为70分) 。 同一职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顺序确定排名; 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若面试主审分数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试。 拟聘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体检对象主动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报考。 。 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凡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律不予录用。 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是否划入同级。 对符合该职位资格的人选,将按顺序等额填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告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正式就业
区教育局审核拟聘人员的申请材料、考察情况、档案后,报区委组织部批准招聘,办理受理手续。 不遵守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
(七)入职后试用期检查
用人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劳动关系终止。
5、报酬
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享受国家规定的薪酬和有关政策,由区财政部门支付。
六、其他规定
(一)经体检确认进入拟聘人员名单的拟录用人员,不得参加2024年禅城区其他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已进入体检及以上并自行放弃的考生,原则上三年内禁止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记为失信报考人员。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的规定进行查处和处理。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35号)并对相关责任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4)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热线:020-29163170,监督投诉热线:0757-82063912。 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咨询电话为:0757-82301060,其他岗位咨询电话为:0757-82341110。 招聘期间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附件1: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