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长宁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第2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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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长宁县公安局

大约2024年第二次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务辅助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我们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候选人。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设置

此次招募的男性岗位共14名,均为勤务辅警

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执法岗位和人民警察履行执法职责等服务活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者居住地在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2日(含)之后、2006年3月22日(含)之前出生);

4、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体貌良好,无残疾、无口吃、无听力损失、无色盲、无严重色弱; 无明显面部缺陷(如唇裂、斗鸡眼、斜视、斜颈等); 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肉,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扁平足,无纹身,无驼背; 无精神疾病; 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干警辅助工作的身体、精神疾病。 净高须在1.68米以上,单眼肉眼视力不低于4.8。

6、符合应聘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捏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但尚未审结的;

4、因赌博、卖淫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受到行政、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辞职或者主动辞职不满1年,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开除的;

8、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校学生;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信息或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因公牺牲的烈士、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勇当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4、警察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3. 注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29日(共5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长宁县公安局政治处413办公室(长宁县长宁镇泽宏路二段231号)。

注:报名时需现场测量身高。 如果您的身高低于所应聘职位的招聘要求,则视为不符合招聘要求,不予接受报名。

(三)注册信息。

1、《申请信息表》(附件)一份,需提前自行下载。 真实、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表》全部内容,并粘贴1寸带帽正面证件照片一张(背景颜色不限)。 除申请人签名为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外地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需要居住);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记录;

6、如被优先录用,请携带相关证明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经过资格初审。 请务必携带证件原件到报名地点。

(四)注册要求。 《申请信息表》必须严格按照样表格式打印。 未按要求填写、内容不明确、不明确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因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考生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录用条件。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检查工作中的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凡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 申请人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在报到地点领取《准考证》。 因未能领取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体能测试实行及格制度。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如下表所示。 测试次数仅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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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体质测试合格者将接受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未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体能测试、面试及成绩(结果)公告请及时关注“竹海守护者在线”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考察、政审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人考试总成绩并列招聘,则由体能较差的应聘者优先)考试时间将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和条件》、《招聘条件》第三款、《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第五项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改的通知》和《关于相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若结果不合格,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招聘

(二)政治审查检查。 招考单位对政治审查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和人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政治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核实政治审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注册资格,以及提供的注册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若结论不合格,将无法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和政审将同时进行。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可进入下一阶段录用。

(三)公告。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应聘候选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卫报在线”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满,未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 举报并查实存在问题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 公告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试用期未通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政审事项公告请关注“竹海守护在线”微信公众号。

6. 身份和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 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辅助、保障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社会福利。 保险、假期和其他福利。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招聘,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检查作风和纪律,预防和消除不正之风。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热线:0831-4622582

监督热线:0831-4620835

八、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或政治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相关公告及招聘启事在“竹海守护者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 请广大考生关注并及时查询。 考生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导致丧失考试或录用资格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宁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五)招聘过程中,除正式录用人员外,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列为候补候选人。 一定期限内,正式聘用的辅警辞职、被解聘等情况,产生新的空缺的,长宁县公安局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聘用替代人选(具体岗位录用后进行职位分配(根据县局各部门实际空缺情况分配,不再按照初次申请职位)。 愿意的候选人必须保持沟通畅通。 否则,如因通讯问题无法联系到申请人(如申请人联系电话填写错误、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将不纳入补充范围。

附件:长宁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申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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