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5]32号)、《2024年县级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计划》(临人社函[2024]94号)规定,坚持公益性岗位“底线性、应急性、临时性”属性,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户籍在霍州市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招聘招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5)无犯罪记录,年龄35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六)持《就业创业证》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就业政策、不在企事业单位就职或兼职,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靠贷款上学的高校毕业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已登记的农村扶贫劳动力家庭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现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合同未到期)、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人员(就业困难老年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除外)、已经在职人员(经社保数据比对和工商登记,为在职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1.发布招聘启事
本次招聘公告将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报名地点:霍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霍州市星火路)
4. 注册所需证明及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份;
② 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④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从教育部指定学位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彩色));
⑤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景相同;
⑦ 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常住户口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站或社区街道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身份证明;靠贷款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家庭情况的“最低生活保障”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档案的农村扶贫劳动力家庭的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户籍家庭页面截图(加盖乡村振兴部门公章);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愿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写有本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霍州市2024年普通高校就业困难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式三份。
以上所提供证件及复印件均为原件,现场检查,复印件留存核对。
(五)资格预审
报名完成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其是否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六)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对报考人数3:1以上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录用人员(笔试成绩2:1以上进入面试阶段);对报考人数3:1以下的,以面试为主确定录用人员。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拟招聘考生总考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若出现总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再次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进行附加考试(笔试),以相同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考生。
1. 笔试
(一)出题、阅卷:由霍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内容:
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时事、法律知识、科技与人文知识、公文写作、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与推理、数量关系、数据分析等。
(4)笔试后如发现重复试卷,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排查,对作弊者严惩不贷。
(5)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书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课程。
笔试结束后,将会公布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政府网站查看自己的分数。
2.资格审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如比例不足2:1,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人选。若出现入围名单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候选人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
(1)面试题目及评分由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委托有关专家组织制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员。经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现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职。
(5)面试考官组成。为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拟设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5人组成,全部为校外专业人员,每个考官组设一名主考官,主持面试。
(6)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果及考试总成绩将于同日公布。
7. 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霍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参会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八)宣传
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公益类岗位拟聘人员,并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人应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九)招聘与薪酬
1.招聘。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派遣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聘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公益性岗位合同。
坚持三年退出制,除就业困难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按规定程序可以签订两次连续合同外,其他人员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2、工资福利。对招聘的公益性岗位,按有关规定执行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1880元/月),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岗位补贴,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在岗位补贴中扣除。
3. 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凡需公开的事项,均将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通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