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卫生人才来自社会公众的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事业单位共有5家,拟招聘公职人员23人。 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示) “职位列表”)。
二、应聘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诚实守信,服务大众;
4、年龄18周岁且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4日出生);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退出现役的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退役、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和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2、报考人员注册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已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获得2024年以外的国外(境外)学历的,须在注册前完成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申请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者,其第二学位证书(必须是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可在相关认证网站上核实的,可申请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第二学位专业。
4、其他资格中的“2024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目前没有工作的人员。 其中,对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同期在国外(境外)毕业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之前完成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岗位2024届毕业生。
“三扶一扶”计划、乡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志愿者,如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验,2年内(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过期并通过考核者,可申请针对2024届毕业生的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5、取得大陆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应遵守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
六、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培养对象。 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招聘时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以下简称“平等对待对象”)。 “同等待遇考生”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住院培训证书颁发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或非2024年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务;
(三)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被录用至各地方事业单位的人员江苏省2024年录用的在职(注册)人员,2019年10月24日前三年服务期未满;
(四)2024年10月24日前,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离开工作单位(岗位)或者有规定(含明确协议)的,不得被解聘;
(五)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兴化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公布的招聘事项、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检、考察等组织实施。 、公示、聘用审批等分步实施。
(一)招聘事项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职位空缺、专业参考目录等均在上述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此注册是在线进行的。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付款确认均通过互联网同时进行。
注册网址: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4月22日09:00至2024年4月24日16:00。
初次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4月22日9:00至2024年4月25日16:00。
候选人对资格预审提出异议的陈述及答辩时间:
2024年4月22日09:00至2024年4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4月22日9:00至2024年4月26日18:00。
付款确认时间:
2024年4月22日09:00至2024年4月27日12:00。
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请及时向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声明。 资格预审通过后即可付款。 付款成功后报名才有效。 申请人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报名费。 报名费每人100元。 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已取消应聘岗位或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要求的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预审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 报名期间,将根据网上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者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 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注册;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需要申请人补充说明的,应当注明缺失或者补充的内容。 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原件制作成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申请材料如下: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如学校要求毕业生在线签署就业协议,需提供显示姓名及是否签订合同的网页截图)已提交);
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2024年未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聘2024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填写个人信息但不包含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字(学校要求毕业生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及未签字网页截图)以及档案保管证明; 经授权培养、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授权培养、定向单位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
(三)招聘岗位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保障服务证明》、所服务的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 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入伍,须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平等对待对象”中,2024年住院培训合格者须提供住院培训标准化培训协议或住院培训基地出具的住院培训证书,获得住院培训证书日期可延长至12月31日,2024年。其他申请人须提供住宿培训证明。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应及时下载并保留申请人的报名信息,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信息(包括报名程序、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付款方式等)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供应聘者查询。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二)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告、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负责。 同时上传申请人近期证件照,免冠正面,2英寸(高320像素,宽240像素)jpg格式,尺寸小于50Kb。
(三)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弄虚作假或者因其他原因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4)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注册时须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五)应聘者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 确定相关专业范围,请执行《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对于专业名称调整过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均符合招聘要求。 对于该职位的专业要求,研究生院应当书面证明调整前后专业相同或者专业课程基本相同的招聘信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申请人专业与应聘职位要求不同,但本人认为专业相近的,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 招收单位对其所修读的课程进行审核,同意增设专业的,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向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设专业申请。 批准后,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申请人可以按照正常程序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必须及时审核。 增补专业目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6:00。未拟增补、未经招考单位同意或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未拟增补的专业。网上公开添加的,不视为可报考专业。
(六)报名完成后,同一职位的合格报考人数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三倍的,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 被取消职位的应聘者,由兴化市卫健委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30日9:00-12:00。
(7)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报名失败。
(八)对城镇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减免考试费。 具体方法是:报名时,先网上支付; 没有违反考试纪律的,经笔试后,持有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明(复印件)或者家庭证明。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开具的特殊贫困证明和特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招收单位办理减免审核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并退还报名费。
4. 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付款的申请人,须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将用于笔试、面试、体检等,请申请人妥善保存准考证)。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24:00。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兴化市卫健委联系。
(三)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不规定复习大纲和复习材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卷或提前离开场地。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指定网站公布。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及格分数,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三倍从高分到低分(同等分数跟进)择优录取候选人参加面试。 次数少于3次的,按实际合格候选人人数进行面试。 成绩公布后,请申请人务必公开联系方式,以便兴化市卫生健康委通知其资格审核或更换。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对面试候选人,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在发出面试通知时将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体检)资格,并须申请同职位笔试。 考试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递减顺序由面试(体检)考生替代。 被取消面试(体检)资格者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兴化市卫健委陈述。 资格审查期间,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须缴纳面试费每人100元。
3.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无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占面试总成绩的60%; 竞争性职位,面试合格分数占面试总成绩的50%。 失败者将不被允许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分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 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将组织补考以确定结果。
体检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工中,所在单位人员在收到体检通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机构的相关证明。 不能按时提供的,将被取消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招聘信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检查
体检合格者,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检查。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及考察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通过考察:
1、不符合申请资格的;
2.散布损害宪法权威、损害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等反对宪法、共产党领导的活动中国和国家;
3.攻击党和政府,发表不道德、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判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除刑事处罚的;
5、受到警告、组织处理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罚等影响期限未届满或者影响期限届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道德差、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8.煽动、破坏民族关系,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者非法宗教活动,勾结宗教极端势力,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的,免予刑事处罚;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经过劳动教育的;
14.受过开除公职、党籍、团籍或者高等教育期间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负责任、不作为、玩忽职守、拖延工作的;
16.隐匿重要个人信息,实施欺诈、误导或者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18、违反财务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产的;
19、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 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交流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查出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和正常社会秩序,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拒绝履行国防义务的义务及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25、2021年4月25日(含)以来,受到记大过、降级、开除、留党察看(留党、留校)等处分的;
26、2019年4月25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
27、2021年4月25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2021年4月25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级、开除处分的;
29、2023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22、2023年度考核确定基本合格(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公告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者监督。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系、现任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者用人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办理就业手续; 影响就业问题反映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聘用,等待调查。 然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应聘者在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照排名顺序排序该职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职位将逐步填补,每个职位只能填补一次。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更换。
(八)就业审批
公告发布后,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工作者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协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固定岗位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 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服务满三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未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时间为准)的,视为录用后自动放弃工作岗位,并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连续两次取得相应专业或者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能正式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终止(注销)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523-83235294(兴化市卫健委)
监督热线: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3242558(中共兴化市纪委、兴化市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XHgkzpjbyx@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指定网站: 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附录:
附件1: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及区域合作请将信息发送至新宝3469887933#qq.com,并在24小时内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