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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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精神,兴化市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来自社会大众的高层次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6家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招聘81人。 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列表”)。

二、应聘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诚实守信招聘信息,服务大众;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至2006年出生,具体日期以每次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为博士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退役军人或依法退出现役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及以后出生,具体日期以报考截止日期为准)每次注册); 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及以后出生,具体日期以各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详见《岗位清单》)。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和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注册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同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024年以外的学历须完成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后方可注册。

三、其他资格中的“2024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目前没有工作的人员。 其中,对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同期在国(境)外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日期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024 年。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岗位2024届毕业生。

“三扶一扶”计划、乡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志愿者,如有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验,服务期限2年内(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完成并通过考核者,可申请2024届毕业生职位。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4、获得大陆全日制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获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5、面向社会招聘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培养对象。 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招聘时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通过住院培训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待遇(住院培训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专业或类别一致)招聘岗位要求)。 持续的)。 (以下简称“两个平等对待对象”)。 “二人平等”报名时必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住院培训证书的领取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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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或非2024年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务;

(三)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至各地方事业单位的人员江苏省境内并在截止日期后6个月内申请在职(注册)人员,工龄不满3年的;

(四)报到截止后6个月内,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可以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辞退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有不符合规定的;其他国家、省规定。 不得在事业单位应聘的人员。

三、申请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兴化市卫健委)组织实施,按照招聘事项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步骤实施。审查、考察、公示、聘任审批等。

(一)招聘事项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职位空缺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公告所列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将分批组织实施。 各岗位将于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开始接受报名。 兴化市卫健委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于2024年5月、2024年10月组织考试。 职位开始后将停止注册。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和职位空缺,并继续接受申请。 尚未开始考试的职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16:00。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申请人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wsj3235294@163.com。 文件名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

2. 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聘者须根据岗位要求上传由以下材料制成的PDF文件:

(一)《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在“报名表”照片框中上传您近期正面电子身份证照片(jpg格式,尺寸小于50k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各一页);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如学校要求毕业生在线签署就业协议,需提供显示姓名及是否签订合同的网页截图)已提交);

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2024年未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聘2024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填写个人信息但不包含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字(学校要求毕业生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及未签字网页截图)以及档案保管证明; 经授权培养、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授权培养、定向单位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①专业方向证明(研究生院、学院(系)或住宿实训基地出具的反映您专业方向的证明,或印有专业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 ②住院医师培训证明(2024届毕业生及“两平等对象”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培训证书,取得住院医师培训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月31日,其他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供居留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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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岗位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保障服务证明》、所服务的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 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服兵役,须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六)已签订合同的社会职工和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聘用协议)的证明。 如报名时无法提供的,须在收到体检通知时在PDF文件中上传一份签名承诺书提供。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负责。

(二)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弄虚作假或者因其他原因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应聘者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 确定相关专业范围,请执行《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申请人专业与应聘职位要求不同,但本人认为专业相近的,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 招收单位对其所修读的课程进行审核,同意增设专业的,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向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设专业申请。 批准后,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申请人可按正常程序进行注册。 增补专业目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6:00。未拟增补、未经招考单位同意或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未拟增补的专业。网上公开添加的,不视为可报考专业。 若应聘职位的专业要求为特定专业,则不添加该专业。

(5)申请人必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审核回复。 如果没有,必须致电兴化市卫健委确认。 若申请人未通过电话确认,导致邮件延迟或未送达指定的注册邮箱,则视为注册不成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六)报名完成后,同一职位的合格报考人数少于该职位应聘人数比例的,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 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报名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报名期间,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注册;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需要申请人补充说明的,应当注明缺失或者补充的内容。 兴化市卫健委将不再另行通知您,请您留意您的邮件以便及时回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 应聘者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收到《面试通知书》(考生请妥善保存本通知书,因考试、体检等需要用到)。

资格审查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不合格者将不被允许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不规定复习大纲和复习材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课程。

详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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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若分数相同,将组织额外的测试来确定)。 社会工作者报名时未能提供用人单位同意证明的,在接到体检通知时,必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证明或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协议的证明。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体检将被取消。 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数。

体检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具体体检时间稍后通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检查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检查,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及考察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通过考察:

1、不符合申请资格的;

2.散布损害宪法权威、损害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等反对宪法、共产党领导的活动中国和国家;

3.攻击党和政府,发表不道德、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判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除刑事处罚的;

5、受到警告、组织处理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罚等影响期限未届满或者影响期限届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道德差、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8.煽动、破坏民族关系,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者非法宗教活动,勾结宗教极端势力,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的,免予刑事处罚;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经过劳动教育的;

14.受过开除公职、党籍、团籍或者高等教育期间开除学籍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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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负责任、不作为、玩忽职守、拖延工作的;

16.隐匿重要个人信息,实施欺诈、误导或者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18、违反财务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产的;

19、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 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交流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查出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和正常社会秩序,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拒绝履行国防义务的义务及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25、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受到记大过、降级、开除、留党察看(留党、留校)等处分的;

26、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

27.自2021年10月1日(含)起,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级、开除处分的;

29、2023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22、2023年度考核确定基本合格(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公告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者监督。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后一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办理就业手续; 影响就业问题反映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聘用,等待调查。 然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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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聘者不符合要求或在考察、公告等过程中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对已通过该职位考试的应聘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低的。 每个职位只能填补。 一次。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更换。

(八)就业审批

公告发布后,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工作者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协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固定岗位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 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服务满三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未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时间为准)的,视为录用后自动放弃工作岗位,并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523-83235294(兴化市卫健委)

监督热线: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3242558(中共兴化市纪委、兴化市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XHgkzpjbyx@163.com

指定网站: 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附录:

附件1:兴化市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岗位名单.xls

附件2:兴化市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申请表.doc

附件3:兴化市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doc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及区域合作请将信息发送至新宝3469887933#qq.com,并在24小时内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