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急需和空缺,烟台市卫健委所属机构计划选拔276名急需高层次人才(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
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除职位另有要求外,申请人必须在1980年10月22日(含)之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其他资格。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可申请“应届毕业生”目标招聘职位以外的其他职位。
(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有关专业学科目录,符合岗位需要的岗位可以申请考试,所载专业应聘者学历证书中应符合招聘的专业要求, 申请人在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阶段取得国家认可的辅修专业证书,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可以申请。是否允许同类专业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组确定,并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以便同类专业人员报考。2022年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与2022年中国(地区)2022年大学毕业生同时毕业的归国人员的外国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2021年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与2021年中国(地区)大学毕业生同时毕业的归国人员的外国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学历、资格和证书,如学历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包括2021年毕业的海归学历证书和2020年及之前毕业的海归的外国学历证书),必须在2021年10月21日(含)之前取得。迎新委托培训毕业生申请考试,须经定委托培训单位同意。已录用或签订就业协议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就业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申请考试同意书,失业人员必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明或失业人员的书面承诺书。公立中小学教师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申请考试。
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年第1号)应当回避的职位。全日制普通大学生(2021年、2022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公职人员、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涉嫌违纪违法人员, 被认定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中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人员,以及被依法处罚的烟台卫生人事考试网,其他情况依法禁止应聘的,不得申请。除2021年和2022年的毕业生外,全日制大学生不能使用他们获得的学位作为申请条件。烟台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已实行总量管控备案的管理人员不得申请录用。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特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范围如下: 1.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国家在我国境内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普通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招收,其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在学习期间保存在机构(或科研机构)中的学生, 以及当年毕业的人;2、在国家规定的选职期内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具体指2019年、2020年毕业时,在国家规定的选职期(两年)内未被国家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19年离校选职期可延长至2021年底,2021年底前报名参加考试。3、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与2021年中国(地区)高校毕业生同时毕业的海归人员(含两年选职期内未确认工作单位的人员);4、参加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支”计划、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四项工程前无工作经验,且服务期满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并通过考核的人员。申请定向招聘岗位的,也必须符合招聘条件。在职业选择期间未确认其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在职业选择期间未确认其工作单位的个人的书面承诺。
境外归国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和教育部授权的学术研究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后,可以申请具有相应学位要求的职位。居住在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在祖国大陆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其他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合格职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室〔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的通知》(教研室函〔2019〕1号)规定,12月1日以后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016年由国家统一印发招生方案,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与培养质量相同的要求。学位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报名时请在邮件或现场报名时注明“统一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1) 注册
报名是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本手册发行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方式为下载填写《烟台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2021年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名称为“职位+研究生院校+姓名+学历”。报名截止日期等详情,请参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除了笔试再面试外,还可以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直接到现场进行注册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计划招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含)的,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中取消的职位,原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转任招聘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重新申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者注意取消招聘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阻。
个别急需专业、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招聘程序及招聘安排【现场资质评审初试、面试(笔试)等环节】等具体招聘事项详见烟台市卫健委及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
1.校园招聘。招聘单位提前公布校园招聘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现场和整个招聘过程中进行资格审查,以现场面试或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进行招聘,并当场公布结果,招聘人员当场与拟聘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协议。
2、集中面试(笔试)。集中面试(笔试) 招聘单位应当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报到截止日期和面试(笔试)地点,并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集中面试(笔试)。
3.直接调查。如果没有笔试就没有职位竞争,可以直接考聘。
(三)其他事项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物资管理科工作人员等26个岗位为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详见岗位要求表),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或综合性考试为主,具体要求见招聘单位公告。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内的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查询。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及格线的应聘者中依次确定。面试前现场资格评审范围内人员笔试最后一名的,将在面试前进入现场资格评审范围。对于笔试合格候选人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就业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的范围。笔试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调研同意,可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及格线内依次填补面试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
招聘考试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对于没有笔试的岗位,如果现场资格考试通过的人数较多,可以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按照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进入检查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可以针对空缺职位再发布招聘公告。
这
考试总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其中,对于没有笔试的职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分。
3. 检查和体格检查
在确定进入检查范围的人员后,将按照计划的新兵人数从高到低等量等量对新兵人数进行检查和检查。
检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设立检查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专门负责检查工作。根据能力和政治德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学习与工作表现、守法、诚信自律、是否有必要避让情况、资格审查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受试者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是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申请过程中未通过审核或发现存在舞弊等违反本招聘手册规定的,将不予录用或取消。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干扰或者影响检查单位客观公正结论的,处不予录用;情节严重,影响十分恶劣的,将违纪违规记录在事业单位诚信档案中公开招聘应聘者,备案期限为五年。检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调查对象,出具书面检查意见。检查参照《山东省公务员招聘检查办法(试行)》进行,国家对招聘岗位检查标准另有规定,检查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陆醉发〔2017〕2号),招聘单位和检查组要严格审查检查被检查对象的档案,认真查处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民政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进行仆人。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享受体检费减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如果主考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检查后再作出判断,申请人应服从主考官的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查, 复查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查项目由复查医疗机构确定,体查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费用由申请复查的当事人承担。重新测试只能进行一次。未经体检机构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查的,视为放弃权利。申请人不服从主考官的体检安排,或者在体检期间伪造、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录用。有请他人代替体检、交换、更换实验室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的,给予不予录用处分,违纪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公开录用申请人, 记录期限为5年。
4. 宣传与就业
检查体检合格人员在烟台市卫健委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举报有问题,但暂时难以核实的,应当暂停录用,经查核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未通过检查或体检,或在公示期间存在影响用人的问题并经核实的,其就业资格将被取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烟台市卫健委或者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告后,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弃权而产生的空缺将不予填补。
办理用人手续,招聘单位应当填写《事业单位用用人员汇总表》和《事业单位用用人员登记表》,报聘主管机关备案【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经备案入职手续后方可办理外国学历学位证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主管招聘机关出具《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通知》,拟聘用人员应当随《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调派手续,招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则视为放弃报到权。
这
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入公立医院和中等职业院校的人员属于受管人员总数。
五、人才待遇引进
按照中共烟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1.扩大补贴范围。首次新引进在全市公共机构(含中央、省级烟草单位,不含公共机构)工作并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博士生45岁以下,硕士生40岁以下,35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双一流”和世界200强(QS)大学, 每人每年分别给予生活津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为期3年;对在烟草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分别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10万元、5万元。首次新引进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级烟草单位,不含事业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未满35周岁的其他普通大专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生活津贴6000元和3600元, 补贴期限为3年;对在烟草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分别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和1万元。首次新引进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含中央、省级烟草单位,不含公共事业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全球200强(QS)海外高校45岁以下博士生、40岁以下硕士生(不含各级公费海外学生助学金), 除享受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政策外,再给予一次性补贴分别15万元和6万元。
2.加强人才住房保障。3年内,市、县两级在城市优势区域募集人才公寓不少于5000套,在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认定大专以上学历,且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原则上可以申请租期为3年,承租人首租期的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区住房市场租金的50%;租约第二期的租金率不高于同一地区住房市场租金的70%。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无住房新公民住房租赁补贴等任何补贴的,不得与人才公寓(住房)政策重复。全日制博士生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
3、全面降低结算门槛。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国家认定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内容,具有初级以上或国家职业资格水平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先落户,然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找到工作。
6. 其他
在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手册及其附件,及时了解烟台市卫健委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畅通有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手册的规定进行,发现违纪违规的烟台卫生人事考试网,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力资源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和社会保障)。
本简报由烟台市卫健委解释。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5-6700915,网址:;山东莱阳卫生学校电话:0535-7297510,网址:;山东烟台护士学校电话:0535-6802468,网址:;烟台烟台山医院电话:0535-6863979,网址:;烟台市中医院电话:0535-6597032,网址:;烟台市来阳中心医院电话:0535-7232107,网址:;烟台北海医院电话:0535-8549578,网址:;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电话:0535-7288725,网址:;烟台岐山医院电话:0535-6212890,网址:;烟台口腔医院电话:0535-6234101,网址:;烟台120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535-6890120-0,网址:;烟台中央血站电话:0535-2456008,网址:;烟台市立医院电话:0535-3025101,网址:;烟台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电话:0535-6255103,信息发布网址:。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35-6246561,网址:。上述咨询电话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接听。
烟台市卫健委
10月 2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