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烟台高新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 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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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新闻4月20日电(YMG全媒体记者 辛照宏)记者从烟台高新区综合管理部获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详细招聘要求见附件1)。

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三)除职位另有规定外,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4月25日或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体检要求。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学校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的人员,即可报考。报考者学历证书所列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者在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阶段取得国家认可的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毕业证书配合使用,按照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考试。在线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研究该岗位用人需求情况,公布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相近专业。 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位证书可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包括2021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位证书、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位证书)均须在2021年4月24日(含)前取得。定点、委托毕业生报考须取得定点、委托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所在院校同意。 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明或个人书面失业承诺书。公立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章〔2019〕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工作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目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只允许特定人群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允许以下人群报考: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指由国家招收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在校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均在学校(或科研机构)保存,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在国家规定的求职期限内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指2019年或2020年离校时未找到工作,且在国家规定的求职期限内未找到工作,档案仍留存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存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在国外教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人员(含两年求职期内未找到工作的人员)。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帮一助”、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特岗教师等四项基层服务计划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未找到工作的人员。应聘上述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专业资格的全日制高等技校、技校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高职(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相应岗位;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报考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应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国家统一发布的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政策和标准,同等培养质量要求,与研究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到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注册

所有招聘岗位均为综合性岗位,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统一时间进行初审、缴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等相关文件骗取考试资格者,经核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5日12:00—4月28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5日12:00至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需咨询岗位要求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免试、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可拨打岗位要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者首次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注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注册信息泄露,影响应聘者报名的烟台高新区教师招聘,应聘者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上传应聘者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尺寸114*156像素,20K空间以内),上传的照片需清晰可辨,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件须为同一身份证件。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将自动取代前一次提交的信息。报考资格一经用人部门核准,不得更改。报考系统将于4月27日16时起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将在指定报名时段内(含节假日)安排专人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对3小时前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线反馈初审结果。根据申请人网上填写的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请申请人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名信息3小时后,4月28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初审合格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申请人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4月28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复核电话反映,逾期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络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取应聘人员的联系方式,应聘人员须及时查阅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

3.网上缴费:经网上初审合格者,须于2021年4月25日12时至2021年4月29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根据鲁发改费〔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综合A类岗位的考生,于2021年5月17日9时至2021年5月22日9时30分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免除考试费用的农村贫困大学生、城镇低收入人群及残疾人士,经网上初审合格后,须于2021年4月25日12:00至4月29日16:00之间完成网上缴费,并于4月29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免试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本次考试的考试费用。具体要求见本手册附件2。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招收人数3倍的,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附件1中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报名变更只需一次。对于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考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比例。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初审结果不作为判定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请登录烟台高新区网站查询笔试通过分数线、纳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指南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形式见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时因故无法提供的,也可于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证件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如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因放弃报考或被取消资格而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部门研究同意后,按笔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如有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审查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1. 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每个招聘岗位笔试为一门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综合写作等。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 确定面试候选人

笔试通过分数线以笔试成绩为依据确定,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在达到笔试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如最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合格应聘人员为零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应聘人员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及补考人员名单将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根据鲁发改发〔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70元,享受笔试费用减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交面试费。

2.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实操等形式进行。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质量,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高新区网站)。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各占50%。以考试总成绩为基础,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纳入调查范围人选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影响录用,则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将组织专家对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出题面试,按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纳入调查范围人选。纳入调查范围人选名单将在烟台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五、检查与体检

确定纳入考核范围的人选后,按照计划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平等数量进行考核考试。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高新区管理处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应当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业绩、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有无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复审。被考察人员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考察不合格或者发现在报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的,不予录用或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按不予录用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其违纪违法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核,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国家对招考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招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检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对问题查不清、处理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市卫生健康委高新区管理处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享受体检费减免的人员由招考单位承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毕后,主检人员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能作出判断的,应聘人员应服从主检人员安排,接受进一步检查。 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招工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工机构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未取得体检机构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服从主检人体检安排,伪造、隐瞒可能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将被拒绝录用。 存在请他人代为体检,调换检测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其违纪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

考察、体检合格者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招聘单位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对存在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核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手续办理完成前因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或放弃录用而造成的空缺烟台高新区教师招聘,将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等额递补。

六、就业

办理录用手续,由招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汇总表》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用部门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招用部门出具《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调动派遣手续。招用单位应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服务年限最短为5年。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七、其他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畅通、有效。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的规定进行,如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书籍,不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通知由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新区管理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535-6922205

报名期间审核电话:0535-6922205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6925280

报名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招聘启事及招聘信息公告:烟台高新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