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招聘:笔试成绩公布、体能测评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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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公安局官网公布,拟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足的,将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纳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4、缺席考试、违反纪律、考试成绩为零分或无效成绩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

6. 体能评估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照3:1的比例确定,下阶段人选如有空缺,在规定时间内等额补齐。体能测评人选名单及体能测评地点以苏州市公安局官网公布为准,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均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试设纵跳、触地高度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纵跳、触地高度考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纵跳、触地高度实行及格制,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跑步考核;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考核次数为1次,考核标准按照《关于印发〈 ...

7. 面试

面试人选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在苏州市公安局官网公布,面试准考证可通过苏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以笔试后体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若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并为总成绩,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合并后保留2位小数,对第3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最终成绩将在苏州市公安局官网公布。如上次合并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录用优先顺序确定名次,录用优先顺序相同或均不适用的,将进行补考,补考方案另行公布。合并成绩在苏州市公安局官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8. 体格检查和调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并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确定名单。

1、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函[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函[2010]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后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意见,加盖体检医院专用体检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以苏州市公安局官网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当前表现等情况,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则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宣传

考察结束后,苏州市公安局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量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公安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机构名称、拟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0. 岗前培训

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招聘,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11. 就业

1.岗前培训结束后,岗位所属公安机关为应聘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聘用人员初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计入聘用期限。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期间,招收人员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等,其薪酬待遇按照招收单位现行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12. 其他事项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考试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人才组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3、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参加考试,凡在报名、录用期间隐瞒、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订的录用合同无效招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成绩保留期限。面试后未进入下一阶段的考生,将纳入岗位补充储备人才库(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若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从岗位补充储备人才库中确定补缺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

5.应聘人员须持续关注苏州市公安局官网和苏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时间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面试结果、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因未及时查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咨询电话:

0557-3910968(苏州市公安局)

0557-3662572(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0557-2553116(苏州市公安局墉桥分局)

0557-8933260(砀山县公安局)

0557-5013834(萧县公安局)

7、监督电话:

0557-3955988, 0557-3662896

以上咨询、监督电话均在正常办公时间内(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可拨打。

本公告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安局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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