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志表示,目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基本淘汰, 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在列入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管控名录的 3,082 个黑臭水体中,有 3,033 个已经得到治理。县级市已消除 70% 以上的黑臭水体,其中长江流域已消除近 80%。
黄小志说,消除黑臭是以人为本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目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基本淘汰。昔日黑臭的水体经过处理后变成了美丽的景观,提高了城市质量,改善了人居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巩固地级市治理效能。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每年组织开展统筹规划、加强监管,指导督促各省实施省级环境保护行动, 加强监测和抽查,建立健全“归黑回臭”预防机制。截至 6 月底,地级以上城市列入国家管控名录的 3082 个黑臭水体中,已有 3033 个得到治理,占比达到 98.4%,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是重点做好县级市县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将治理范围扩大到县级市、县城,组织地方政府开展全面调查,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制定系统整改方案。上半年,县级市淘汰了 70% 以上的黑臭水体,其中近 80% 在长江流域。指导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东部7省市率先做好县内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出台政策文件,加强技术指导,要求到2025年,基本淘汰县内黑臭水体。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是加强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公开和隐蔽联合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地方整改落实。组织各流域局开展整改效能抽查,推动解决长效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不足等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及时发现问题,加大重点领域的技术援助,探讨对策。
黄小志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行动,夯实治理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督促地方政府定期公布工作进展,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欢迎新闻媒体各界朋友更加关注这项工作,宣传好做法、好效果,揭露不良典型和不良行为,大力营造大家关注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的良好氛围,为美丽河流湖泊的保护和建设做出贡献。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吴洋自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