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根本之策。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的重要论述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乡镇(街道)(含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下同)、村(社区)在县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开展巡查、隐患排查、信息传递、信息通报等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前检查。处置、组织群众疏散、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等应急管理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平时组织集体服务,现场参与在紧急情况下。
(二)理顺应急管理体系。县级党委和政府坚持资源统筹、县乡一体、自上而下联动、部门结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因地制宜,统一集中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综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相关部门和各方的专业优势,连接“预防”和“救援”责任链,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管理闭环管理。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为乡镇(街道)提供人才、技术、设备、专业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支持。乡(街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协调强化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
(三)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县(市、区、旗)、镇(街道)综合安全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工作。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职责,健全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支撑等设施、设备和制度,确保自上而下、统筹应对。
(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共同管理、失职问责的原则。县级党委和政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负责当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挥协调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当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并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同样的检查。县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合理配置应急资源和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的原则,乡镇(街道)履行的职责清单中,明确应急管理、消防相关的基本职责,主要负责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协助履行职责,配置人员和资源,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不属于乡(街道)职责范围或者乡(街道)不能有效承担的事项,由乡(街道)不承担。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
2、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强智能监测预警。推动公共治安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推动专业监控与群控群防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监控手段,提高预警精准度,实现从民防升级从技术防御转向智能防御。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和数据结果动态更新制度,加强结果分析应用。加强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推动系统应用向基层延伸,加强数据汇总和监测。共享和全面的风险分析判断。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加强对老化燃气管道、桥涵、病险水库等高风险区域的实时风险监测,制定安全预防措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建立风险隐患“地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渠道,实行直达群众的预警“呼救”机制。网格负责人,综合运用紧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哨、敲门等方式,及时到达大家手中。
(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市县两级加强对基层隐患排查治理的业务和技术指导,推广使用易用的风险隐患信息报告系统。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自查等制度落实,突出重点防范、盯住基层,重点开展“九个小地方”,对农家乐、商品自建房、在建工地、燃气、低洼洪水易发点、城市地下等隐患排查空间、河堤、山塘水库、尾矿库、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森林草原火灾危险区等。提高排查专业性。企业应当依法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社会公众发现、举报风险隐患,并按规定给予奖励。落实“入街入村、部门通报”,健全问题发现、移送、督办制度。分地区、灾害类型、行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采取工程管理、避险搬迁、除险加固等方式,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驻点执法、联合执法、协同执法和“四不两指挥”等方式,提高乡镇(街道)执法效能。加强执法装备配置,加强“互联网+执法”,推动执法全流程网上化。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技术督察和社会监督员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专家指导服务。
(八)广泛开展科普工作。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科普图书、动漫游戏、短视频、案例警示、模拟仿真、互动体验、文艺作品等公众教育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进一步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农村、进农村。社区、学校和家庭。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公共场所、各类场馆等,因地制宜建设防灾减灾体验场馆,定期开展科普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践能力
(九)完善救援力量体系。市县两级根据当地人口、经济规模、灾害事故特征、安全风险等因素,按规定配置强大的应急救援力量,优化队伍布局,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促进下沉的力量,保证向下的坡度。应急管理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使用。充分发挥地方企业、微型消防站以及民兵、预备役人员、物管人员、保安人员、医务人员等专职救援力量,加强专兼职建设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洪涝、干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突出的县(市、区、旗)或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必须加强相关专业救援力量建设。
(十)鼓励和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政治领导、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救援技能培训,举办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考核。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资源统计、管理培训、对接动员范围,积极搭建任务对接、技能提升、激励平台,并在培训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十一)加强综合管理和实践培训。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与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机制。优化力量组织,系统组织基层应急救援力量,统一管理指挥,加强救援协调。坚持以实践为导向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理论培训、案例教学、岗位培训、竞赛、联合演练等方式,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二)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建设功能齐全、配套设施齐全、经济实用的应急救援训练场馆,推动相关场馆和设施共建共享。到国防动员。规范救援装备配置,采购先进实用的拆迁、清理、防护、通讯等应急装备,加强共享。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建立人员选拔、值班准备、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培训演练等制度。
四、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灾害和事故风险特点,指导编制和动态修订上下贯通的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卡。重点岗位,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及应对措施。定期进行计划演练。乡(街道)、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早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的综合演练。高风险地区要加强防洪、防台、避震。自救、山洪地质灾害避险、火灾逃生等专项演练。
(十四)加强执勤监测和信息报告发布。实行领导指导和值班值班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主体、范围、内容、时限、流程和工作纪律,落实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及时报送信息的主体责任,强化多渠道多部门信息报送,加强信息交流共享,禁止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五)及早处置。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应急处置权力。加强预警与应急联动,提高响应速度。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抢救早小突发事件。利用附近的应急设施和避难所组织人们进行自救和自救。根据需要向上级申请增援,配合救援工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与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综合利用。
(十六)统筹做好灾后救灾工作。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灾害统计和救灾工作,及时调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承保机构开展保险理赔,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乡(街道)、村(社区)协助发放救灾款物、卫生防疫、养老补偿、心理抚慰、恢复重建等。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十七)强化人才支撑。通过公务员考试、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安置退役消防员等方式,配备专业人才,丰富基层应急处置专业知识。支持有条件的大学和职业学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学科,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鼓励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急救援人员等专业资格,参加应急救援、紧急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培训。保护退役消防员合法权益,合理保障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待遇,按规定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抚恤优待等政策。
(十八)保证资金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称的原则,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完善多元化资金保障。将救援队伍和应急场所、应急装备物资、应急信息化工程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基层防灾减灾、公共消防等基础设施。
(十九)强化物质保障。市、县两级要坚持节约、效率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灾害事故特点、人口分布、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在重点地区、高危地区装备卫星。风险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讯终端、险情监测、救生防护等必需物资和设备。对于市场供应充足、保质期短、维护成本高的物资,逐步提高约定储备比例。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充分发挥各级交通物流畅通保障工作机制作用,健全深入基层的现代应急物流调配体系。按规定完善紧急征用社会资源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应急救援车辆保障,为应急救援人员和车辆通行提供便利。
(二十)强化科技赋能。推动“智慧应急”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按照部省统筹管理、推动创新的要求,推动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科技手段和信息系统应用各市县、基层落实。加强系统集成,加强数据融合和分析应用,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隐患辅助识别、自动预警预报提醒等智能化服务。加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情况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在基层部署。
(二十一)推进标准化建设。鼓励地方政府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等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应急力量配置、现场设施、物资装备、应急标志等标准化建设,确保力量充足、设施齐全、装备齐全、标志一致、管理规范。
六、加强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负责落实的工作要求,统筹谋划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和重点任务,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照分类指导、结合实际、职责明确的原则制定配套文件。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把应急管理岗位作为干部培训、锻炼、考察、鉴定的重要平台。在对干部进行检查考核时,关注相关领导干部在灾害事故预防、应急准备、抢险救灾等职责履行情况。对在防灾、抢险救灾等紧急危险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人员职责。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光明日报》(2024年10月9日第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