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就业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西华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0名(文献印刷协调员、劳动副经理、环卫副经理)。农村公益性岗位不受100名名额限制(就业副经理、环卫副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招聘,身体健康,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招聘,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2、经“河南就业网”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乡镇街道办事处鼓励安置并享受乡村振兴政策的,不受100名配额限制。
4.农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人员、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群。
2. 报名方式
1、印刷印刷助理、劳务助理采取现场报名(印刷、劳务助理必须是毕业两年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待业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用黑色中性笔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报名地点:西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室。
2、环境卫生共治实行现场登记。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报名期限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额满即止。
3、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名农村公益岗位(就业协调员、环境卫生协调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任职资格,经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成功认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常住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法定退休年龄10年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失业登记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特殊教育院校高级技师班、预科技师班、职业教育班毕业生)、在校期间领取助学贷款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
5、就业困难的失地农民;
6、失业残疾人、城镇复员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家属和需要赡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七、农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16-60岁脱贫人员、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群。
4. 组织采访
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报西华县就业服务中心。西华县就业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告发布后,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并签订上岗协议。 (注: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面试;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数的,不予面试)必需的)。
5、合同期限及工资福利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毕业两年内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每月就业补贴不低于1800元,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就业补贴不低于1200元。社会保险补贴先发放后发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适当增加补贴。
农村公益性岗位每月岗位补贴不少于1200元。用人单位应当为被安置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无力支付的,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或伪造应聘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证实,将取消应聘者的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热线:0394-2105396 监督热线:0394-2551748
附:2025年西华县公益性岗位拟聘单位信息表.xlsx
西华县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