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报道(通讯员阮家骅 李雅婕)这二十多天之内,有位男士借助别人的会员凭证,购置了超过300瓶的优质烈酒,随后以打折价转手,借此赚取非法收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向法庭提起诉讼,近日,法庭以盗窃罪名,判处该被告刘某一年半的刑期,并适用缓刑两年,同时处以两千元的罚金。
今年二月四日,杭州市临平区一名叫小莉的女子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称自己在上网时,受陌生人远程操控,不小心透露了手机验证码以及母亲银行卡号等资料,结果这些信息被他人盗用,导致其母亲银行卡被盗刷,有九笔支出都显示是在深圳某会员商店进行的,每笔金额为九百七十九元九角九分,加起来总共损失了八千八百一十九元一角。警察接着查看了那家会员商店的录像资料和付款信息,发现小莉说的和刘某买酒的情况对得上。早先,小莉和她的家人都没加入过这个店的会员。
2月8日傍晚时分,警察在一家会员商店将实施盗刷的刘某抓捕归案,并将其控制住。调查发现,从1月14日到2月8日这段时间里,刘某先后在当地好几家会员商店购买了总共超过300瓶同类高档白酒,随后又将这些酒转手卖给了其他人。据刘某到案后交代,他是在网上寻找兼职工作时,通过一个网友认识了一个身份信息目前还不明确的人,对方要求他专门去某家会员商店购买同一种高档白酒。每次去买酒,刘某都习惯提前到店,等对方把手机号和验证码拿出来,他再登录会员账号,接着用会员码直接付款,不用输入密码。等买到酒,刘某就去找附近的烟酒回收店,或者把酒卖给对方联系好的其他人,收到的钱再转给对方。这么半个多月下来,刘某靠这个方法赚了1万5千块钱。
根据会员商店的规定,会员在完成注册之后,能够关联银行卡信息,只要提供会员凭证,就能实现无需密码的支付操作。所以,小莉等人的手机号码、验证信息、银行卡资料等核心内容,被之前的操作者用于完成会员登记、绑定银行卡以及开启免密支付选项,随后又交给刘某,让他登录账户进行盗用消费行为。
四月份,相关司法单位将此案件转交给临平区检察机关进行起诉审查。案件一经受理,负责此事的检察官便不断向刘姓人员阐明法律道理,并要求其退还全部非法所得的一万五千元。临平区检察院经过调查,确认刘某清楚这些会员码是上游人员用非法方式获得的,明白自己用这些码购酒再转卖,目的是套取银行卡资金,仍旧登录了绑定他人银行卡的会员码,偷取卡内钱款购买名贵白酒,这种行为应该以盗窃罪起诉。今年六月,临平区检察院依照法律,对刘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诉讼。日前,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