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安徽证监局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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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五日,安徽证监局公布一项决定,针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还有李雪华、郭京,决定向他们发出警示函

经过调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关联人员在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存在若干情形:

评估环节中的审计工作落实不充分。收入确认被判定为可能引发整体财务报告重大偏差的领域烟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但关于销售和收款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系统了解记录缺失,评估环节的过程记录和最终判断均未载明,且在探究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时,没有实施流程追踪测试。

采购付款流程和销售收款流程的审计工作落实不充分。选定的检验样本未能全部检验,核心环节的检查与计划执行的审计步骤、控制检验汇总清单不吻合,检验记录未完整记载“误差界定”,控制检验的判定与保留看法的说明不相符,掌握内部控制时未归档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方面物资盘点核查工作落实不充分。没有看到企业制定的盘点方案和最终统计结果,缺少监盘过程的详细记录,也缺乏盘点日与财务报表发布日之间物资增减情况的说明。另外没有获取成本计算复核的资料,也缺少对期末主要原材料是否存在贬值的分析记录。

第四项审计工作存在疏漏,预付账款的替代性测试中缺少必要的关键性证据。应付账款的替代性测试结果与工作底稿中的依据存在出入,部分回函的差异调节表不够完整,期后期间的付款核查样本数量偏少,且没有发现针对核心供应商重要信息的核查记录。

烟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_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问题_安徽证监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警示函

第五点审计工作存在疏漏,未落实营业收入审计流程。审查收入形成、是否齐全及时间划分环节时,缺少对证明收入真实性的重要材料进行核查,没有依据产品种类审核销售收益,毛利率评估时也未将核心产品单独列出。

审计资料不够完备,缺少涉及合作方及相关业务往来的记录,没有更正差错汇总信息,也缺少管理层与治理层交流的文件,另外,有些资料里面还不见审计说明内容。

上述行为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有关人员实施书面警告的行政监管手段,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信誉档案中,还责令其在三十天内递交书面纠正方案。此外,公告也说明,倘若对这一决定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限定时段内申请复议或提起司法诉讼。

根据其官方网站信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4月宣告成立烟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该公司是经过财政部审核批准的,由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牵头,整合了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部门及其烟台分支机构,并吸纳了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济宁和济南两地分所共同组建的。这家机构最初叫做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到了2019年7月,它的名字变更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早些时候,1月18日,山东证监局宣布针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发送告诫信的举措。

现场核查显示,和信在内部管理、质量体系及独立性方面存在不足,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年审期间购入所审计单位股份;个别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其同分部其他合伙人的主要亲属,在年审期间购入该审计单位股份;部分员工及其主要亲属,在执业及报告期间买卖本所负责项目的股票;对于员工买卖股票行为,缺乏制度化、常态化的核查控制措施。

此外,在负责审计龙泉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长江健康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工作中,该机构暴露出不少差错。山东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因此决定,对该机构实施发出告诫书的监管手段,同时,参与上述两家上市企业年度审计工作的四名执业注册会计师也收到了告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