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源宜家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对其在第44类注册的第55773261号“正源宜家”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委托我公司办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最终成功维权。
案例回顾
1、申请商标“正源宜家”为申请人精心设计,取自申请人企业名称“陕西正源宜家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具有显著性、独创性,同时,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名下“正源宜家”品牌的系列保护商标,完全出于善意注册,旨在打造企业核心品牌。
商标对比表
2、申请商标由“正元宜家”汉字及其对应的拼音和图形组成,以“正元宜家”汉字作为显著部分烟台代理商标,称为“正元宜家”;引证商标1、3以“国珍”汉字作为显著部分,称为“国珍”;引证商标4与引证商标1、3为同一权利人“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实际使用中与“国珍”汉字组合称为“国珍”;引证商标2、5为单一图形商标,考虑到相关公众阅读商标的习惯,一般以商标的企业名称来称呼。引证商标2、5的权利人为“无锡市商厦大东方有限公司”,因此引证商标4-5均以“大东方”汉字作为称呼。
3、申请商标为图文组合商标,图形部分取自“正元宜家”汉字部分的拼音首字母,图形整体构图采用草书“正”字形改造设计。引证商标1、3、4中的图形一致,整体呈圆形轮廓,由“凤凰”改造而来。引证商标2、5为单图形商标,整体呈圆形轮廓,由头部朝左的“凤凰”改造而来。
4、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含义差别很大,一点也不相似。申请商标“正元宜家”整体含义表明申请人坚持诚信经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正品保障,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烟台代理商标,给每个家庭带来安心和放心,充分体现了申请人以诚换真经营理念。引证商标1、3-4图形仅起装饰作用,以汉字“国珍”为主要阅读部分,整体含义为国宝。引证商标2、5图形源于“凤凰”,整体含义表明商标权人希望其吉祥如意、发展顺利。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读音、构图细节、含义、行业属性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并不构成近似。由于我司律师分析合理、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对第55773261号“正元IKEA”商标予以初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