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查出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不准报考;
4、已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担任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
本方案经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将同时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山西师范大学就业官网公示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信息,不接受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南校区2号教学楼02412教室
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大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校园招聘应聘申请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并附近期(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
本次招聘采取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确认自己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有疑问,应及时向县教育局咨询进一步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与考试所持有效身份证件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应聘承诺书》,对个人信息及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人员所填专业应与应聘人员大专毕业证上所列专业一致;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的,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上所列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所学具体专业;留学生所学专业由县教育科技局结合岗位要求确定。)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声明须完整、准确)。
聘用前须提交相关证明原件,逾期不提交的,聘用申请将被取消。
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导致应聘人员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报名资格、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工作人员将通知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将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及时告知有关人员。
(三)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办法,由县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合格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5的,直接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最低及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若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合格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5,则增加笔试,先面试后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均为70分。
1. 面试
面试采取无反馈讲课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由考官组统一组织出题、现场评分,每个考官组人数为5-9人,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人员、专家组成(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官不超过1人)。每组设主考官1人,为外部考官,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的关键环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结果将于当天公布。
2. 笔试
对需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方式的岗位,根据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1)出题与阅卷: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科目(高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共20分。
科目2:专业科目(高中阶段该科目的专业知识),共计80分。
直面岗位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将进行补面试,补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对于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职位,若有两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补面试,补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综合考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书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招聘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体格检查及调查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考察人选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做好保密工作。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任字[2005]19号)。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县教育科学局批准后,在其他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县教育局组织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调查。主要关注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县教育局可采取电话回访、函询或派人到考生毕业学校或派出所实地调查等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调查、提供完整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个人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宣传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录用前7个工作日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人应如实、真实姓名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中发现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就业与薪酬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六份,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科学、人事档案各一份备案。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所应聘职位的各项福利。
4.受聘人员的连续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