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称,小张是家中唯一的儿子。 30多年来,他的母亲因癌症去世。晚年时,父亲想见见他,但小张始终不理睬。父亲去世后,小张收到了父亲名下的部分银行存单。法院判决剥夺小张的继承权。
小张是家里唯一的儿子。 20岁时,他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随后,其父亲张勇、母亲林敏也报警并积极寻找,但无果。两位长老必须互相扶持才能生存。在此期间,张勇的弟弟张元对弟弟和嫂子非常照顾。从生活起居,到带弟弟、嫂子出游,再到生病去医院,张远往往都是协助、陪伴、垫付费用的人。林敏去世后,张勇的晚年更加孤独。由于儿子长期下落不明,张勇于2021年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没想到,在办理本案及后续案件的过程中,小张出现了。张勇多次恳求父子俩见面,但小张始终不肯见面。 2023年,张勇去世。张远处理完遗后事务,主动联系小张,希望他出面处理张勇骨灰安葬事宜,但小张没有理睬。此后,小张实际上作为张勇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收到了张勇名下的部分银行存单。
随后,张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对张勇名下的遗产进行财产保全,并请求剥夺小张的继承权,由二级继承人继承该遗产。小张不同意张远的诉讼,认为他只是与父母接触很少,不构成遗弃,而且父亲身体强壮,经济独立,不需要依靠别人生活。根据原告张远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追加张勇的其他几位兄弟姐妹为被告。这些兄弟姐妹一致认可原告主张张某应丧失继承权的主张,并声明放弃继承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应当依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且这一义务并不因父母有收入、身体健康而消失。作为家里的独生子,小张30多年来一直忽视和忽视父母,没有任何经济和精神上的支持。其行为已构成遗弃,依法应丧失继承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张始终未到庭、旁听庭审。由于其他二阶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张勇的全部遗产由其弟弟张远继承。近日,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以上姓名均为化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