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木新闻记者 舒龙欢
近日,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镇自良乡自良村村民王先生反映,今年10月12日,其父亲王某文在乘车时被一辆翻倒的无证吸粪三轮车撞成重伤。骑电动自行车。双方就医疗费用进行了协商,但目前尚未达成协议。 12月2日,王先生告诉吉木新闻记者,他了解到,涉事车辆疑似属于该镇梁乡政府。
医院检查收据(受访者提供)
无牌三轮车弯道侧翻,一名路过村民受伤。
12月2日,应县知情人向记者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10月12日8时20分左右,王某明驾驶一辆无牌三轮农用车由西向东前往应县。在南县马庄村西弯路上,车辆侧翻,与路过的王某文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王某文受伤,车辆受损。
应县交警大队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纸、事故照片、当事人陈述等,认为王某明驾驶无证农用三轮车上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法规的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文不承担责任。
2日上午,王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前,其父亲王某文正在骑着电动自行车送豆腐。王某明驾驶的无牌三轮车侧翻后,王某文被车撞造成事故,身受重伤。事发后,医院检查发现王某文颅内出血,颅骨、肋骨多处骨折。 “现在,我父亲几乎不能走路了。”
王先生表示,由于父亲此前受过重伤,后续康复治疗需要大量费用,家庭无法承担。事发后,他多次去找王某明协商医疗费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事故车辆没有登记车牌,因此没有保险。 ”王某明后来说,涉事汽车是他买来拉屎的,后来又改口说,涉事汽车属于该镇梁乡政府,但说法不一致。 ”
连日来,王先生四处询问得知,涉事车辆疑似属于该镇梁乡政府。他多次联系该镇梁乡政府一位领导,希望对方出面协调医疗费补偿事宜,但无果。 “乡政府领导承认,涉事车辆是乡政府的,但为了解决事故赔偿问题,还得联系司机。”
事故车辆同型号(受访者提供)
肇事车辆已由上级分配给乡政府,目前正在协商解决中。
2日下午,镇子子良村一名村干部告诉记者,2022年底,应县有关部门为镇子良乡配备了三辆吸粪三轮车,主要用于农村环卫、绿化、造成事故的三轮车就是其中之一。 “我也开一辆,自己加油,还会有一些补贴。至于王某明为什么能开这辆三轮车,我就不知道了。”
村干部表示,这三辆吸粪三轮车确实没有在交警部门登记,也没有车牌,也没有保险。他不知道具体原因,但这些车辆不是私人拥有的。 10月12日,王某明驾驶的一辆三轮车发生事故,导致王某文受重伤。事故车辆被交警队暂时扣留,另外两辆车正常使用。
2日晚,镇子梁乡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2年底,应县有关部门确实为镇子梁乡配备了三辆吸粪三轮车,肇事车辆为一辆其中。这些车辆不是私人拥有,是乡政府的公有车辆,但他并不清楚应县哪个部门采购和分配,以及乡政府哪个部门具体管理。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三辆三轮车没有在交警部门登记车牌。
“无证三轮车上路使用是违法的,把车交给王某明使用是否合规?”王先生认为,对于无牌三轮车上路、发生伤害事故,良乡镇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上述情况的合理解释。
截至发稿,记者多次致电、发短信给上述镇梁乡政府领导及王某明询问相关情况,但均未得到回复。镇子梁乡政府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及相关诉求正在通过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