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宣布全球征收对等关税政策 单边霸凌行为违反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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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关税措施的问题和答案__关税措施是什么

美东时间 4 月 2 日,美方宣布要对所有贸易伙伴征收“对等关税”。这一政策打着所谓“对等”的旗号,采用“全球基准关税”以及“一国一税率”的方式,意在通过单方面调整关税税率的手段,来应对其他国家所谓的“不公平贸易”。

从定义来讲,“对等关税”并非真实的关税,也不存在对等的情况。所谓的“对等关税”,是依据美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逆差占美国对该经济体进口的比重而测算出来的,并非真正的关税税率,属于粗暴的单边霸凌行为。在美方这种简单粗暴的理解之下,一个经济体对美国征收一定额度的关税,美国就会向对方征收相同幅度的关税。事实上,“对等”意味着不仅要平等,更应互惠。

从规则方面来讲,“对等关税”这种行为是违反国际规则的。WTO给予了发展中经济体特殊且有差别的待遇,这使得发展中经济体能够适当地提高进口关税。并且,依据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成员国通过多边谈判所确定的关税减让承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非经过协商一致,否则任何成员国都不可以擅自提高税率。美方确定了美国对其他国家商品的关税税率,且是单方面进行的。这一行为违背了最惠国待遇原则,也违反了关税约束义务,同时是对多边规则的无视。

从后果方面来看,“对等关税”没有任何益处。它挑起了全球贸易大战,把“优势互补”的供应链体系给撕碎了。这会致使全球经济与贸易出现萎缩,引发经济衰退。它不但对广大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冲击,也必定会反过来损害美国经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全球经济展望报告称,因为美国存在不确定的关税政策,所以全球经济增长会进一步变慢,该报告分别把 2025 年和 2026 年的全球经济增长率预期下调了 0.2 和 0.3 个百分点,使其分别降至 3.1%和 3.0%。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英文“Reciprocal”一词,除了常见的“互惠的、对等的”含义之外,还有“反向的、互逆的、互反的”的意思。美方所说的“对等关税”,实际上是在滥用霸权主义,挥舞着关税大棒。有专家把它音译为“滥施普课”关税。

1930 年,美国推出了《斯姆特 - 霍利关税法》,此法案曾期望通过增加关税来保护本土产业。然而,它引发的关税战,最终让大萧条变得更加严重。过往之事历历在目,我们不应忘记。摒弃这种违背全球化、违背全球人心的“滥施普课”关税,与贸易伙伴通过平等的对话来妥善处理分歧,这才是正确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