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8 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发布通报。网传有“货车轮胎滚进服务区致人死亡”的情况。经核实,在 4 月 10 日 14 点 50 分左右,刘某(男,30 岁)驾驶着重型半挂牵引车。这辆车有 6 轴 24 个轮胎。当车行驶至 G85 银昆高速重庆段邻近永川服务区时,车辆第 3 轴外侧的轮胎突然脱落。轮胎向前滚动进入路侧服务区,撞倒了行人黄某(女,48 岁),导致其不幸死亡。事故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正进一步调查处理。
4 月 18 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针对这一事件中存在的责任认定和法律风险问题进行了采访,采访对象是律师。
警方通报
半挂牵引车轮胎突然脱落
滚进服务区,撞倒行人
红星新闻此前有过报道,近日,有消息称重庆永川服务区发生了一起事故,一名人员在该服务区内被高速行驶的一辆半挂牵引车掉落的轮胎撞倒并致死。从网传的道路视频可以看出,事发时间大概是 2025 年 4 月 10 日 14 点 50 分左右,一辆红色的半挂牵引车正在逐渐减速并停在路边,其车身左侧有一个轮胎在高速公路上向前滚动。该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地点处在重庆的 G85 银昆高速外场沿线,范围是从永川到双石。另外有一则网传监控视频显示,轮胎滚进了服务区里面,并且把一名正站在半挂牵引车旁边的人员给撞倒了。
4 月 18 日,永川服务区的一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了此事。这名工作人员称,可能是那辆掉落轮胎的半挂牵引车在开车过程中察觉到了不对劲,所以想要在服务区停靠。被撞者是另一辆大货车的跟车人员,此前那辆大货车已经停在了服务区,正在进行补给。他表示,这完全是一场意外。
脱落的轮胎(圈内)滚进服务区
律师认为半挂牵引车司机应承担主责
“有义务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月18日下午,针对这一事件中存在的责任认定和法律风险问题,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律师。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认为,在本事件当中,半挂牵引车的司机是事故的首要责任人。他身为车辆的驾驶者,有责任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与维护,以保证车辆处在安全的状态。由于半挂牵引车司机的疏忽,没有及时察觉到轮胎的安全隐患,致使轮胎滚落,进而引发了事故并导致他人死亡,所以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事故,且车辆属于公司所有,通常情况下,司机所属公司要承担相应的雇主责任,需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有义务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若服务区存在管理不善,未能及时发现并清理滚落的轮胎,或者服务区的设施存在缺陷,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那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或许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在本起事件中,轮胎从行驶着的半挂牵引车上掉落并进入了服务区。服务区由于难以做到及时对其进行排查和清理,所以服务区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律师觉得,半挂牵引车的司机有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查的义务。要是因为疏忽而没能及时察觉轮胎存在的隐患,进而导致轮胎掉落并引发了事故,那么司机就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倘若车辆是属于公司的,并且肇事司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了事故,这种情况下就由公司来承担侵权责任,而公司之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司机进行追偿。
如果能够证实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已经依照规定开展了日常巡查等工作,并且在察觉到轮胎脱落的情形之后迅速采取了恰当的措施,通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对于半挂牵引车而言,如果它投保了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那么保险公司就需要在保险责任所涵盖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李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