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滁州凤阳县枣巷镇的花园湖村众多居民向新黄河记者反映,去年他们刚装修完新房并改造了厕所,却听闻邻村村民在完成厕所改造后可领取3000元的补贴,而他们村却迟迟未发放此笔补贴。更令人遗憾的是,许多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签署了“农村改厕到户验收表”。
事后,有村民将此事向滁州市的12345热线进行了反映,而他们收到的答复是,该村民的厕所改造项目是由乡镇主导,采取统一建设的方式进行施工,并且乡镇负责进行招标和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相应的资金是直接拨付给了施工单位,而不是直接发放给村民本人。关于“农村改厕到户验收表”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当时有一些农户外出打工,而户用厕所改造的工期紧迫、任务繁重,于是他们便委托村干部代为签署相关文件。然而,村民们透露,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没有所谓的施工单位参与,只有少数村民家门口放置了马桶,其余的工作都是村民们自己动手完成的。
6月28日,记者拨通了凤阳县枣巷镇人民政府的电话,工作人员回应称,县纪委已对此事展开立案调查,我们将及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
村民称未收到厕改补贴,验收表被人冒名签名
周先生透露,早年花园湖村的村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将湖边的散居住户整合成规模较大的居住区,实现了新农村的集中居住。同时,依据《凤阳县2020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实施方案》,实施了“先改造后奖励”的政策,以此鼓励村民自行改造和建设厕所,确保了农民的参与权益,并广泛动员他们自愿参与厕所改造和施工建设。对于通过验收的每户,政府将提供3000元的奖励。针对不同的改厕模式,我们实施“农户自建奖补”与“乡镇主导统建”的相结合策略。
2021年,周先生及同村村民在房屋装修及厕所改造工程告一段落之后,从黄咀村村民那里得知,完成厕所改造即可领取3000元的补贴,然而他们所在的村子却一直未发放此笔款项。更令人遗憾的是,许多村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名字已被他人冒用,签署了所谓的“农村改厕到户验收表”。与周先生遭遇相同的同村村民胡先生向人透露,他曾在2023年向村里名叫周守玉的干部询问为何厕改费用尚未发放,得到的答复是“12月份这笔钱应该能到位”。胡先生表示,自那以后他一直未收到这笔费用,为此他不止一次地向滁州的12345热线投诉了这一问题。
不少村民被人冒名签署了“农村改厕到户验收表”
胡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滁州12345短信回复,该短信的日期是2025年5月28日。短信中提到,关于凤阳县枣巷镇花园湖村二队旱厕改造的问题,凤阳县枣巷镇政府作出了如下回应:该县农村户用厕所的改造工作是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的,而改厕所需的奖补资金则需要分年度进行申报和审批。您的房屋参与了2021年的花园湖村户用厕所改造工程,此工程由乡镇牵头统一建设,经过镇党委会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最终由安徽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这一中标单位承担了施工任务。工程验收达标后,补助款项将统一划拨给施工单位,而非直接分发给村民;您所提到的“该村部分村民已获得改厕补贴”的情况,涉及的是2023年申报的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的参与者。当年项目实行“农户自建”模式,验收通过后,每户可获得3000元奖励,目前这笔补助资金已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位。花园湖村在2021年和2023年分别实施了户用厕所改造项目,这两个年度的项目在建设模式上存在差异,且在奖补资金的发放方式上也呈现不同。
滁州12345短信回复截图
该短信回复透露,通过查阅花园湖村改造厕所的档案资料,并咨询了村级负责人周守玉关于当时的情况,得知是因为一些农户外出打工,且户用厕所改造工程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导致部分农户委托村干部代为签署相关文件。6月27日,记者致电花园湖村党支部书记周守玉了解此事,对方在了解记者的目的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村民称施工单位未参与建设,镇政府回应正在调查
周先生对于镇政府关于统一招标施工的回应感到困惑,他指出,“众多村民的厕所都是自行进行了改造,那些所谓的施工单位仅是在少数村民门前摆放了马桶,并非所有村民家中都如此。若这家公司真的帮我们完成了改造,我们或许能够接受,然而实际上,所有的工作都是我们自己完成的。”
周先生提供的一份由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签发的《关于凤阳县枣巷镇花园湖村2021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揭示,该项目的每户建设成本为2999.88元;项目涉及内容包括:马桶安装、墙面及地面防水处理、水表井设置、PE管道铺设、螺纹阀门安装以及110毫米排水管敷设。记者观察到,部分村民的厕所内缺少了马桶、水表井、PE管和螺纹阀门等设施,同时,墙壁和地面的防水情况也无法得到核实。胡先生表示,之所以无法确认防水情况,是因为村民们的房屋已经完成了装修,无法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图为厕所改造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截图
天眼查平台显示,承担施工任务的安徽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创设于2016年,其办公地点坐落于安徽省滁州市,该企业主要从事房屋建筑业务,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胡岩。记者通过获得的授权委托文件,得知胡岩已委托周玉永担任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依照授权,代表明都建设在“凤阳县枣巷镇2021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的相关交易文件上签字。
6月27日夜晚,记者拨通了周玉永的电话,意图获取相关信息。然而,在得知记者的目的后,周玉永却选择了挂断通话。通过周玉永的亲属,记者得知,周玉永之所以参与这个招投标项目,是由于余广金的关系。他们共同利用了安徽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成功中标。周玉永成功中标后,他投入了7万元资金,而余广金则出资3万元,共同构成了项目的启动资金。随后,项目正式启动,不过工程的具体实施和马桶采购等工作主要由余广金负责,周玉永并未直接参与其中。在同一天,记者尝试联系余广金,他回应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因此他目前无法接受采访。
6月28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凤阳县枣巷镇人民政府,其工作人员表示,“上述相关事宜县纪委已经在立案调查中,具体的处理结果我们会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