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信息揭示,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银理财”)因未能妥善管理非标准化债权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过于集中且流动性未达监管标准、信息登记管理存在疏漏等三项违规问题,遭到1290万元的罚款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中银理财在2022年和2024年之后,连续三年内第三次收到处罚通知,累积缴纳的罚款总额已高达2000万元。
2022年5月,这家公司因公募理财产品超量持有、违规使用杠杆等六个方面的问题,遭到了46万元的罚款;到了2024年6月,它又因为未能准确识别底层资产而受到了25万元的处罚。在短短三年间,该公司遭遇了三次处罚,这些问题涵盖了投资集中度、流动性风险以及底层资产穿透管理等多个关键环节,从而揭示了其合规体系存在的系统性漏洞。
6月27日,中银理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声明,表明了对监管意见的高度重视,承诺立即展开自查并迅速进行整改。该声明还明确指出,所有相关问题已于2024年6月全部完成整改。公司同时强调,当前其理财产品运作井然有序,业绩表现稳定。展望未来,公司计划持续加强业务合规性管理,不断提升风险控制水平。
到了2024年的年底,中银理财的总资产管理规模已经攀升至1.9万亿元,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9.63亿元,其业绩增长速度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尽管如此,随着规模的持续扩大,合规性成本以及风险管理的压力也在不断上升。
2025年5月,金融监管总局对《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询意见,目的在于建立一套统一的信息披露规范,以应对目前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保险资管产品在信息披露标准上存在的差异。这一举措被认为是监管机构加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