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据新京报报道,两辆刚刚卸完煤制油的油罐车,在未洗罐的情况下装上食用大豆油后驶出厂区。报道称,多辆普货油罐车运输不同液体,有糖浆、大豆油等食用液体,也有煤制油等危化液体。
7月6日,报道中提到的中国国家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对“槽车与油罐混用运输”问题作出回应,称已于7月5日起在全系统开展深入专项排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与应急处置部7月9日上午回应称,目前正在调查此事,近期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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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一位河北省运输公司老板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南河区,从事运输业的大大小小的公司至少有500家,其中不少都有危险品资质,而整个河北省有5000-6000家公司。他表示,“这两年运输公司生意难做,大胆的肯定会采取非常规的做法。”
不管怎样,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将食用油和工业用油混合在罐内,是有些违背常识的。
“潜规则”
50多岁的徐东是河南一家货运公司的老板,他管理着危险品油罐车(下称“危罐车”)和普通油罐车共60辆,航线遍布京津冀至西北等地。
当他看到上述新闻时,他表示想评论一下,“危险品油轮不能装食用油,这是违法的,跟投毒差不多。”
“理论上来说,危险品和普通货物是不能混装的,除非能清除车内原有货物的气味和残留物质,在第二年车检时能将车身上的中等字样擦掉、重新喷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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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徐东也坦言,虽然自己公司没有出现类似情况,但他的一些同事确实出现了这种情况。
据他介绍,从2022年中旬开始,大量人涌入油罐车运输行业,此后该行业逐渐饱和,并陷入价格战。
为了争夺客户,油轮公司竞争异常激烈,有的运输普通货物的油轮被当成危险品油轮运输煤油,以追求更多的利润,而有的则反过来用危险品油轮运输普通货物,以抢占市场。
其次,买方企业压低价格。按照行业常识,同样的距离,危险品罐车的运输价格比普通罐车高出30%-40%。比如,过去每趟2000元的运输费用,可能被买方企业压低到1500-1800元。
最让运输企业担心的还是回款周期,原本一个月就能回款的账款,现在却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
随着运输公司盈利能力下降,运输司机的利润空间也受到挤压。徐东说,行业好的时候,大部分油罐车司机的工资都是固定的,每月7000元到15000元不等。现在,以徐东自己的公司为例,他手下很多司机都是按提成拿工资的。也就是说,只有多开油罐车,才能赚钱。
随后,很多货运公司破产、裁员,导致很多小型私人车队出现,这些车队挂靠在大型运输公司,接受订单,导致少数司机为了牟利,非法混运货物。
因为清洗油箱至少要花费500到800元,如果买家公司管控不严格的话,那么对于司机来说,最好还是省下这笔钱。
此外,危化品罐车也经历了成本上涨潮,比如2018-2019年就有法规要求车辆必须配备自动调节大灯、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备,每辆车的成本约在1万元左右。
考虑到各项保险费用,徐东称,“成本要高出10%。”
他认为,造成“槽车与油罐混用”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行业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是利益之争。
“油罐车之乡”也推出
市场的内卷化在河北省 ...
2005年前后,《中国质量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地沟油”遭暗箭弹》的报道,其中提到,每天有近千吨(地沟油)从河北周边省市的隐蔽窝点运往河北省 ...
此后,河北省每年对“地沟油”的治理都跟进,这个灰色产业逐渐消失,但那段时间组建的油罐车运输车队却逐渐壮大。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河北省运输公司老板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随着竞争加剧,河北省五六千家运输企业(包括个人)都在苦苦挣扎,“这两年运输公司的日子不好过”。
他还称,南河区油罐车运输与其他地方的区别在于,这里以前积累的小型车队很多,没有大客户支撑,只好在市场上打价格战,以前1000元的运输费,现在500元就能接受。
为了节省费用,司机们要么走省道,节省高速公路过路费,要么混用油罐车。
他说,河北省率先对车队实行积分管理,规定司机每月跑多少公里数,可以拿到基本工资,多跑的公里数算奖金。在南河区,大部分司机的工资维持在六七千元,能挣上万元的司机寥寥无几。
混合坦克如何成为漏洞
事实上,我国对于煤油等危险货物运输一直有着严格的审查标准。
首先是驾驶员资质。按照要求,危险货物运输人员除要取得与其驾驶车辆对应的驾驶证外,还必须取得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2年以上,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
但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有些司机无证驾驶(危险品经营资格证),这无疑给行业带来了混乱。
货运协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这一从业资格证的颁发权限已经下放到区县级,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司机,可以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区县运管处(局)申请附加项目。
对此,日杂用品流通协会一位人士曾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样做并不安全,“全省统一许可的好处是省级部门可以统一监管,但现在下放到县市一级,监管难度加大。”
二是运输车辆监管问题。
今年4月4日,中国安全生产网刊发了一篇题为《找出难点问题 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文章,作者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林提到,日常监督管理“难点难在发现”。
“在日常实践中,只有运输石油化工产品的油罐车一眼就能被识别,而运输其他危化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的车辆,外观上一般没有明显的标识。如果车身上没有标识,或者驾驶人不实告知,路管人员就无法辨别车辆所运载的物品是否为危化品,从而造成管控失灵、打击不力,形成监管漏洞。”
徐东还表示,除了年检以外,交警和交通部门一般不会对上路车辆进行太多抽查,除非有紧急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司机提供了灰色操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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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我国2014年实施的《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以下简称《运输规范》)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当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
《运输规范》中还提到,装填油脂前,应仔细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容器是否清洁、干燥。
但《运输规定》并非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用油生产、需求企业的约束力有限。
徐东说,自己在交通运输行业工作近30年,见过很多灰色地带,但依然觉得老天在看着人做的事,有些事不能掉以轻心。
(应受访者要求,本文徐东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