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交易活动安排的通知 公告号[2024]081号
根据《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沪公告[2024]081号)的规定,现就本公告现场交易活动安排确定如下:
请上述地块的各位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详见出让须知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于现场交易开始30分钟前,携带相关材料到上海土地交易市场参加现场交易。
特别提示:
1.请您于2024年9月13日09:30至2024年9月14日09:30期间,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进行投标。
2、各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9月13日24:00前完成交易资金封存及监管。
3、每宗地块每个竞买人限二人(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现场交易大厅,请竞买人遵守场地秩序,服从主持人及工作人员的管理。
4、各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现场交易会时间前到达交易会现场,未按时到达者将无法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地块中标人应于现场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出让人,并按照出让人的要求与出让人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海土地交易市场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