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木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杨明祥 凌
11月15日,写有“人民好法官,正义守护者”的横幅被送到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五里街法院。据了解,朱某与一家水泥公司达成合作,但从未签订合同。双方对于长期拖欠供货的金额存在争议。法官帮助双方解决纠纷。
2011年起,朱某与一家水泥公司达成合作,但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合同。随后,朱某与某水泥公司就上述供货阶段所欠货款金额产生分歧,双方继续争执。 8月12日,朱某将某水泥公司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要求该水泥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诉讼过程中,朱某提交了一份《保全申请书》,请求对某水泥公司进行财产保全。考虑到本案为涉企案件,主审法官分析评估了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确认保全合法、必要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同时,负责法官组织当事人对货源进行了核对,从短期到长期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盘点,确认欠款金额;他还深入讲解了法律原理和理据,分析了双方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法律责任和义务。从多方面陈述事实和理由。最终,经过法官的精心调解,双方于11月6日达成调解协议。某水泥公司向朱某一次性支付货款44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调解结束后,审判长及时终止保全。某水泥公司于账户解封当日履行了《民事调解书》规定的法律义务,案件已结案。
近年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始终把陪护企业发展作为工作出发点,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工作主题,聚焦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以优质司法服务为立足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支持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