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收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制定新规范,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在世界众多宪法中是独一无二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点: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制
国外宪法,特别是实行多党竞争制度的国家,宪法中一般没有规定某一政党为领导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现行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建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与西方近代史上先有国家、后有政党不同,中国先有中国共产党,经过28年的奋斗,建立了新中国。在此期间,有超过2100万革命者英勇牺牲,有超过370万名革命烈士的档案可查询。平均每天有360多名烈士牺牲。在25000英里的长征中,平均每300米就有一名红军战士死亡。因此,我们完全有信心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但西方国家没有一个政党有资格说没有它就没有国家。
建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现实的需要。第一,建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实现我国赶超现代化的要求。中国是一个后发追赶的现代化国家,落后西方现代化历史200多年。为了赶超第一波域外现代化国家,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之所以能够保持较高增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优势是由我国“八最”政治制度保证的。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第二,建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需要。党的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农村、工厂、铁路、矿山、军营、学校等机关及其周边地区,可以设立党员三人以上的支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党组织建立在社会基层,解决了千百年来家族制度造成的社会割裂:“各扫自家门前雪,不顾家中霜”。人家的瓦片”和“非我族者必有异心”,促进了民族团结,从而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是对国家性质的规定,它回答了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谁对谁实行专政的问题。西方国家标榜自己是“全民的国家”,其宪法一般不规定国家制度,从而掩盖了国家的阶级性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虽然规定了国家机构,但都提到“无产阶级专政”。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但在内容上仍然有两个明显的区别:一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二是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用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人民”来概括,就是指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序言,它包括一切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社会主义事业的爱国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三、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对国家的繁荣非常有帮助,避免很多限制。”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保证了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展现出显着的政治优势。
4、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制度等单一国家体制
虽然域外也有单一国家,但我国单一国家结构中包含域外所没有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制度。这使得我国的单一国家结构在世界上独一无二。
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制定并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现行宪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这一制度的基本内涵: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一国两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为全国主体,同时允许台湾、香港、澳门保留资本主义制度。 “一国两种制度”为世界上仍然分裂的民族和国家实现了和平统一,为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
五、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没有对思想道德建设作出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人认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统一的现代化。因此,我国现行宪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从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规定了精神文明建设。
6、树立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外国特别是西方国家的宪法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而我国现行宪法是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在全体人民中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人们。国际主义、共产主义教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腐朽思想。 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为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自由、平等、正义、法治)和个人(爱国、奉献、诚信、友善)三个层次,一根根贯穿其中。红线是集体主义。
我国宪法之所以具有上述六个特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的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比如,按照马克思等革命导师的论述,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制度应该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近代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因此,中国共产党人提出,我国的国家制度是工人专政。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仅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强调的“工人阶级领导”的原则,而且增加了以人民为主体的广泛统一战线的新内容。身体。同时,宪法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比如,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他很多国家都没有规定。这与中国古代“德主法辅”的治国方略密切相关。当然,道德和法律的具体内容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作者为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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