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2日报道(YMG记者孙志霞)9月20日,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智富中心举行不动产登记首次启动仪式。市民刘玉辉领取烟台市芝罘区第一张不动产登记证。此后,位于烟台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芝罘分局几乎每天都熙熙攘攘,生意异常繁忙。为此,记者收集了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芝罘分局,并给出了统一解答。
市民卢女士反映,她家在1999年购买了一套装修好的房子,房产证在她丈夫的名下。 2000年,她的丈夫因故去世。 2004年,她的家人再次申请了土地证。由于她的丈夫去世了,土地证是以她自己的名义签发的。她想请问这样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答:您可以先凭房产证、土地证、公证的继承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然后再凭新的房产证办理过户。
市民侯先生问: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卖方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他能办理财产转让吗?我需要单独申请新的土地证吗?
答:二手房转让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需要查看房产档案,查看土地来源是否合法,土地审批信息是否齐全。如果土地来源合法、手续齐全,可以直接申请房地产交易登记,无需单独办理土地证。土地来源不明、手续不齐全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交易登记。
市民王先生反映:二手房交易根据房屋占用土地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划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如何付款?
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用于转让,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可按照原凭证“不变更”的原则直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划拨土地的商住用地办理房地产登记时,应当按照有关土地政策办理划拨和转让手续。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关于划拨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及政府土地收益返还的意见》(养谷谷资发[2009]364号),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并办理完出让手续后,土地可再次转让给政府。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此时,可直接按照原凭证“不变”的原则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购买公有住房挂牌交易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印发烟台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挂牌交易管理的通知》执行。 《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04]10号文件)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办理房产登记手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挂牌交易。 《关于印发烟台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挂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烟建房发[2011]97号文件)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完土地出让手续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具体缴纳流程:首先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对不动产进行初步审核,看是否符合条件。符合交易登记条件的,持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到受理窗口缴纳转让费。
市民林先生询问:不动产登记推出后,办理时间发生了变化烟台土地证查询,办理人感觉办理时间似乎变长了。为什么?
答:原来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分开办理的,服务人员需要跑多个部门。例如:办理房产证,必须到辖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根据《房屋登记办法》,需要30个工作日;办理土地证还要缴纳转让费,需要到国土资源局任意一个分局,大约需要20个工作日,然后到地税部门缴纳相关税费,需要3个工作日。办理这些手续,普通人需要前往多个部门,办理时间难以预测,非常不便。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实行“一门办公、一站式服务”。人们只要进一扇门,所有这些问题就可以解决。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整合原有房屋和土地数据,新平台的运行需要一定的时间磨合。此外烟台土地证查询,由于历史原因,房产和土地信息不完整。尤其是芝罘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前,需要做很多工作。首先,注册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首先,申请人携带房产证、土地证、个人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市登记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权属调查,即:需要记入数据库,特别是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查档,获取房产单元号。这一阶段是不动产登记前期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不动产登记统一后,必须获得每个不动产单元号。拥有统一唯一的不动产单元编号,无需做类似的登记调查和入库登记工作;其次,交易双方持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到当地税务窗口办理纳税。需要3个工作日;三是权利申请人到国土资源局分局土地出让金窗口(登记中心各分中心服务大厅一般设有窗口)申请缴纳出让金。处理时限为20(如不需要支付转账费用,则无需办理此手续);然后,在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交易双方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中心分支机构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正式提交不动产办理申请。相应的注册程序,最后进入注册中心的文件审核、受理、初审、审核、验证、注册、验证、缴费、发证等内部法定程序。因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时限应为自受理《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不动产登记证。遗产登记申请”。
市民沉女士反映:房屋所有权已过户登记,但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相应登记。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请求?
答:需要核对此前的房产登记和土地手续、权属来源等。如果房产过户手续合规,土地权属来源明确,不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且土地转让时,房产证可直接过户到现产权人名下;划拨土地的,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转让费 办理完土地转让手续后,房产证将直接过户到现业主名下。办理手续时,所有权利人应当到场见证。确不能到场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亲自打印公告并备案,申请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
市民陈女士问:房产证、土地证丢失如何补办?
答:以往,房产证、土地证遗失时,需要权利人申请,登记中心出具证明。权利人亲自在《烟台日报》刊登损失公告,并向公告媒体缴纳公告费800元。现在权利人只需到登记中心核对档案并填写《权证丢失(销毁)声明书》即可。登记中心负责在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上免费公布。 15个工作日后,权利人可自行下载《仓单遗失声明书(销毁)》。 (遗失)声明”后,您可以在各分中心登记窗口申请补发证件,既方便了对公众的服务,又减轻了公众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