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老板竟化身“讨薪员工”,
伪造证据把自己的公司告上法庭。
最终,法官硬核揭穿这起骗局。
涉案老板不仅因虚假诉讼被罚款5万元,
还因未按期缴纳罚款,
已被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将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
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案件还原:
老板自导自演“讨薪”闹剧
2025年4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三乡人民法庭在处理一宗劳动纠纷案件时,负责审理的法官罗丹薇察觉到了不寻常的情况:广东中山的一家公司,其真正掌权者张某,尽管公司拖欠了18名员工共计40余万元的薪酬且已停止运营,却导演了一场自导自演的“讨薪”闹剧。
2025年2月,陈某利用公司公共账户向张某的个人账户汇款两万元,并伪造了“2020年7月至8月工资”的银行流水记录;进入2025年3月,张某先是假扮“厂长”身份,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追讨从2020年9月至2025年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五十四万元;在仲裁部门未予受理的情况下,他又改头换面,以“业务员”的身份,向法院提交了加盖公章的伪造劳动合同和工资欠条,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反复阐明虚假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然而张某却依然态度坚决,坚称自己是业务员,拒不撤回诉讼。他试图借助司法途径,以正当手段实现非法转移财产的目的。
虚假诉讼难逃法眼
法官依据公司股东与员工间的微信对话、银行交易记录等资料,对公司的成立历程与运营状况进行了细致审查,揭示了以下关键信息:张某系公司创始人之一,不仅涉足公司管理,其个人资产亦与公司资产交织,实际上掌控着公司的决策权,且与公司并无真实的劳动雇佣关系。
公司停业且未支付员工薪资,张某却意图侵占公司资产,进而提起不实的诉讼。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司、员工和股东们的正当权益,还极大浪费了司法资源,破坏了司法活动的正常秩序。
因此,法院裁定对张某的诉讼要求全部不予支持,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涉嫌的虚假诉讼行为处以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鉴于张某未能按时缴纳这笔罚款,法院已经启动了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将张某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信息转交给公安机关,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法院指出,司法构成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绝不允许沦为某些人攫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对于任何企图通过伪造证据、捏造事实等手段操控司法流程以达非法目的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严厉的惩处。
罗丹薇法官在判决结束后明确指出,张某身为企业负责人,理应秉持诚信和守法原则,然而在面临公司欠薪的困境时,他却为了个人私利,策划了一场“自告奋勇”的闹剧,这种行为公然挑战了法律和诉讼制度。法院对其作出了最高额度的罚款,这充分展现了法院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坚定维护司法秩序和诚信诉讼原则的坚定决心和零容忍态度。
法官进一步强调,虚假诉讼的负面影响极为严重,这种行为不仅侵占了有限的司法资源,还导致那些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比如本案中遭受工资拖欠的员工,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的保护。法院将不断强化对这类违法行为的识别和处罚力度,综合运用包括罚款、拘留在内的多种法律措施,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确保虚假诉讼者承担相应的沉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