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0日,《烟台市优化人才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这一措施由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标志着烟台市正走上提速的快车道。集聚人才,优化人才安置。
该措施的出台,为人才落户烟台提供了政策优化和服务便利。 高层次人才、有关部门认定的紧缺人才、具有合格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学历要求的人员,只要愿意创业、找工作在烟台工作,可以办理户口。 迁居烟台市。
办法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先入住自有住房,后按近亲属住房、出租住房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的顺序落户。
办理落户手续时,申请人应根据情况携带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居民身份证及相应证明材料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为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办法》还指出:已在烟台市居住、工作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选择在烟台市落户; 愿意在本市工作、创业的人员,其配偶、未来成年子女均可申请随迁。 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不含大学生集体户)或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城镇外家庭户且所生子女与一方集体户共同生活的户,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在市区没有住房的烟台人才网,可以在集体户登记出生。 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且为家庭成员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为其发给户口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办法所称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为推动这一办法的实施和人才集聚烟台人才网,各区市公安机关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辟了烟台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并指派专人负责人才落户的业务办理、政策咨询和协调,并按照有关规定受理户籍事务。 引导集体户履行共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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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公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