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份金融领域反腐成效报告!
7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范媞被开除党籍、撤销公职。
通报指出,范娣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之便让他人承担本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贷款、信贷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巨额财物。
非法营利活动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聊城市监委发布通报,对原高级副经理范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调查,样题存在以下问题:
作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叛初心和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诚实,抵制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礼物、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违规持有、使用高尔夫球卡,将公车用于私人用途;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违法为他人调整工作、晋升提供帮助的;
突破诚信底线,无偿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钱,违规开展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之便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让别人代垫;
其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贷款、信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范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行为并涉嫌受贿,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约束、不停止,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停止,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范缇开除党籍处分;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经研究,决定给予范缇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同时由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产一并移送。
曾任建设银行多家分行行长
今年一月接受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范缇在建行任职多年,天眼查显示,范缇曾于2011年11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建行东莞分行负责人,2017年5月,范缇还兼任建行东莞分行主任,并曾以主任身份到某公司调研智慧能源行业。
此后,范缇还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行长,天眼查显示,范缇曾于2017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担任该行惠州市分行负责人,其间,范缇曾公开参与战略合作等活动。
今年1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副经理范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调查。目前,该行正接受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聊城市监委监察调查。
今年以来,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李华锋,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副总经理佟文涛,江西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彭嘉斌等多名官员被调查。
此外,年内受到处理的建行官员还有:宁夏分行原风险总监李辉(开除党籍),浙江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老新疆(开除党籍、公职),浙江分行原高级副经理李晓红(开除党籍)等。
今年4月,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视动员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