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例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就业形式等社会保障制度,要求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常住地参保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筹资政策、完善定向扩容机制、加强宣传动员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机制、保障资金保障机制。参保人员可享受“放宽、扩容、完善、奖励、便利”五大优惠政策。
“放宽”是指进一步放宽参保户籍限制,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可在常住地参保,并提出特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式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扩大”是指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互助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大至近亲属。
“提高”是指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缴费上限,也就是俗称的最高支付限额。
“奖”是指对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建立奖励机制,对当年未享受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缴费上限。
“便民”就是让参保人员更加方便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直接结算,推动集体采购药品更多在基层实施,把集体采购红利更多释放到基层。
看看新闻记者:耿博阳、李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