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会签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协作机制

admin

集木新闻通讯员 何群

“真是太好了,有了这个机制,我出去跑市场就更方便了。感谢检察官为我们民营企业提供的‘服务’。接下来,我会继续扩大规模。”我对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充满信心。” !”民营企业代表张先生在签约现场高兴地说。

10月29日,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开展“检察保企”专项行动,进一步探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新模式,社区矫正为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监督执法服务,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民营企业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合作机制》(以下简称与宜城市司法局在市“检察和企业保护服务站”签约。

_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民企社矫对象可申请“绿色通道”_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民企社矫对象可申请“绿色通道”

会签现场(通讯员提供)

据了解,《机制》是在前期研究讨论、实地走访、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的。共形成优化涉及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出境管理的意见20条。对鉴定、出境申请、审批、管理、核销、检察机关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机制》立足现行法律政策框架,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绿色通道”,着力解决涉民营社区矫正对象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与涉企矫正对象生产生活的“精准平衡”,真正保证社区矫正对象能“走出去”、“管好”、“矫正好” 。

会上,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向现场涉业务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讲解了《机制》的相关问题,鼓励他们依法经营业务并按规定申请外出旅游。

“《机制》的会签,是平衡刑罚执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惩教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既有助于社会稳定,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温暖和务实。”应邀出席的襄阳市人大代表杨秀兰对此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