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女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但其实男生也需要保护自己。
近日,宁乡市公安局湘子口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一位50多岁的大妈冒充95后,与一名年轻人展开了“恋爱”关系。发生了什么?
案例审查
去年3月,来自安徽的胡先生通过交友平台结识了一位网友。该网友自称“小萌”。两人通过微信成为好友,聊得很开心。经过一段时间的“关心问候”和“分享日常生活”,“小萌”成功获得了胡先生的信任,并透露自己是一名护士,今年26岁。
“小萌”打着结交真诚朋友的口号,随后向胡先生出示了自己伪造的身份证。 30岁的胡先生深信这一点,开始与“小孟”谈恋爱,并打算结婚。
但交往没多久,“小孟”就以各种借口要求胡先生转账。
借口一:
爷爷去世了,我需要钱回去办丧事。
借口二:
同事住院被要求归还借的3000元
借口三:
如果生病住院,需要2000元
期间还包括交电话费、购买化妆品等小额转账,共计1万多元。都说相爱的人容易相爱。胡先生一直认为这是一段关系中正常的付出。直到近日,“小萌”以见面需要路费为由,要求胡先生转2000元。他二话不说,就把钱转过去了。
让胡先生没想到的是,钱转过去之后,女友不仅在约定的时间失踪了,他的微信账号和电话号码也被封锁了。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胡先生根据身份证上的居住地前往湘子口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案后,湘子口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多方获取信息并反复确认核对后,他们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真相!
“小萌”确实是胡同出身,但她并不是“95后女孩”,而是一位1974年出生的姓孙的中年妇女……
更令人震惊的是……“小孟”的照片和身份信息被孙某通过微信、QQ等软件从女儿的同学那里盗取。
据孙某交代,他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所以利用伪造的身份信息实施网恋诈骗,意图一试身手。没想到,居然有人上钩了。在与胡先生交往的一年多时间里,她以各种借口向胡先生转账12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应处以罚款或单独处以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年致富,却在诈骗中倾家荡产。一个骗局可以让你辛辛苦苦一年甚至一辈子的积蓄落入骗子的口袋。
安安提醒大家,不要轻易相信突然向你打招呼的爱心人士和急于让你致富的好心人。他们可能是“骗子”。渴望爱情是人的本性。希望大家在追求理想爱情的时候,不要忘记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请保留证据并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