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误区解析与防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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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内幕交易,是指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泄露信息或者在内幕信息披露前推荐他人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公开。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发生的违法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况有相当比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相关人员、交易对手相关人员是内幕交易的高风险群体。随着打击内幕交易的力度不断加大,不少市场主体都了解内幕信息,但仍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本文对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实践中容易产生误解的三个方面进行了梳理,希望有助于提高认识,避免因未知而违法。

首先,内幕信息不仅限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最终方案。上市公司在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往往会同时或先后接触多个潜在合作伙伴。最终方案往往是在对多个方案进行比较后选定的。对于已经实际启动但尚未成为最终方案的事项,按照内幕交易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司法实践的规定,视为内幕信息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内幕信息不仅限于最终方案,而是所有具体方案一般都被认定为内幕信息。例如,某上市公司计划收购重大资产。在考察目标过程中,潜在目标公司相关人员获悉该内幕信息并进行股票交易。虽然该公司并未入选最终方案,但上述交易行为最终被认定构成内幕交易。

其次,内幕信息的形成并不一定要求该信息达到一定程度。根据《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确定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人的动议、计划、决策或者执行的起始时间。内幕信息形成时。即相关事项已启动、筹划,内幕信息已形成。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内幕信息形成的时间往往不是合同签订或最终方案获得批准时,而是在前期动议和筹划阶段。例如,某上市公司拟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双方通过线上会议进行了初步沟通。随后,双方经过面谈、现场考察、核心条款谈判等流程,并签署了框架协议。随后,上市公司公告称此事并停牌。协议签署前,相关人员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最终认定该交易行为构成内幕交易,且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迟于双方首次网上会面。

第三,因故终止的重大事项可能构成内幕信息。实践中,上市公司因情势变化等原因终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并不鲜见。本案中,虽然相关事项因故无法实施,但只要该事项重大且当时未披露,就构成内幕信息。例如,某上市公司公告称拟收购某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后因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未能就目标公司估值等条件达成一致,公司不再将目标公司视为重组方案并公告。最终,上述收购被认定构成内幕信息。

非法内幕交易破坏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害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上市公司应提高认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少数重点主体风险,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内幕交易。相关人员应摒弃通过内幕交易谋取不当利益的错误观念,同时避免因内幕信息的误解而触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