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梅江区三角镇“11•1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通报了在 2024 年 11 月梅江区客天下圣山湖叠院发生的一起事故,事故中一名 19 岁的电梯维修工人在电梯井内被电梯轿厢挤压身亡。
报告将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还原,同时公布了与事故相关的单位以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图为梅江区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该事故死者是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师傅王某涛,他是男性,属于汉族,当时 19 岁,居住在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叶田村梅三小组,并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 T)。
2024 年 11 月 17 日事故发生当日,据报告所还原的事故发生经过来看,王某涛是通过介绍人刘某的介绍,承接了于梅江区客天下圣山湖叠院 18 栋 102 房家用电梯的导轨油加注保养工作。
由于受到挤压,王某涛受伤了。
10 时 19 分,客天下圣山湖叠院 18 栋 102 房的业主是林某达,他拨打了“119”消防救援电话请求救助。林某达的妻子联系了介绍人刘某,让刘某派人过来进行救援。在这个时候,王某涛出现了呼吸困难的情况。
图为涉事小区(资料图)
10 时 28 分,梅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的 5 名消防员抵达事故现场。他们展开现场救援勘查工作,尝试进行破拆操作。同时,使用坑道送风机向困在轿顶处的王某涛送风,以防止因氧气不足而引发人员窒息的情况。廖某良是王某涛的同事,且是持证电梯维保人员,他先来到现场参与救援工作。童某杨是电梯安装公司的持证维保人员,也随后来到现场参与救援。多方配合操作,成功将王某涛救出。到场等候的梅州市中医医院医务人员把王某涛抬入救护车,对其进行心肺复苏等抢救工作,接着将他送医救治。然而,王某涛经救治无效死亡。
2024 年 11 月 22 日,梅州市人民医院开具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此证明书中确认,王某涛的死亡原因是缺氧缺血性脑病。
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事故调查组认为:王某涛安全意识淡薄。他在未佩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下,使用电梯三角钥匙打开了一楼电梯门。并且,他未按规定正确操作电梯紧急停止和检修开关就进入了轿顶,进行导轨油加注作业,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二是在王某涛进行维保作业的过程中,林某达未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因其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对其予以处罚。
西子通用电梯(广东)有限公司以及梅州市新林元电梯有限公司,它们作为该电梯的设计及销售、安装公司。这两家公司均是因为电梯“轿厢顶与电梯井顶部的空间”设置不符合《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从而成为导致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同样地,建议对它们进行处罚。
图为西子电梯(资料图/图文无关)
事故发生之后,三角镇人民政府展开了行动。区应急管理局也参与其中,多次协调涉事的各个方面,开展调解工作。然而,由于对于赔偿金的分成有着不同的看法,所以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目前调解工作仍在持续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