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被猫突袭,
连人带自行车都摔了出去,
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近日,
上海的薛先生就遭遇了这样一起
“离奇”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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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上班途中与猫咪相撞摔伤
薛先生是上海某面包店的面包师。他回忆道,在 2 月 28 日凌晨 3 时左右,他正骑着车前往门店准备上班,这时一只猫突然从路边窜了出来。薛先生表示:“它的速度相当快,等我看到它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刹车了。”
自行车与猫发生相撞,接着车子向前倾斜,后轮脱离地面,他被甩飞了出去。他感觉到是嘴先着地的,并且他的胳膊也撞了一下。
男子骑车与猫相撞
薛先生随后被医院诊断出右手手臂有轻微骨折的情况,一颗门牙已经脱落,另外还有一颗牙出现破损,以及一颗牙处于松动状态。
手臂轻微骨折(受访者供图)
薛先生称,从医院出来后,他尝试过回到事发地点去调取监控。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当晚,他与猫相撞的那个视频就被放到了网上。
评论区有不少网友建议他,要找到猫咪的主人或者喂养人并要求其赔偿。薛先生表示,那只猫应该是流浪猫,或许是从附近的某个单位蹿出来的,要确定具体是谁在投喂这件事比较难获取证据。
在咨询律师后,薛先生已着手申请工伤赔付。
律师: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猫咪相撞致使受伤究竟该找谁索赔呢?四川有一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林小明律师称,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划分责任——
如果这只猫有主人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饲养的动物给他人带来损害时,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承担侵权责任的义务;同时,如果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那么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这是被遗弃或逃逸的猫
《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确认该流浪猫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那么受伤男子就可以要求前述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难以确认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时
平常对这只猫有过投喂行为,这使得流浪猫对投喂人有了一定的依赖,从而构成了事实上的豢养关系。如此一来,投喂人有可能被视为饲养人。例如,多次投喂或者较为长期地投喂(偶尔一次投喂是不能认定为事实上的豢养的),就会让流浪猫对其产生一定的管理责任。依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投喂人应当适当地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以上情况都不满足
如果流浪猫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无法被确认,甚至连较为固定或多次投喂它的人都无法确认,那么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难以证明其主张的情形下,伤者就无法向相关人员主张让其承担侵权责任。
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林小明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的路途当中,遭遇了并非自身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而导致的伤害,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薛先生身为面包师,在上班的途中遭受到流浪猫的“袭击”,进而倒地受伤,这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申报工伤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这些证明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相关案例
下班途中被狗撞伤被认定工伤
2016 年 4 月 12 日 18 点 20 分前后,夏某在骑电瓶车下班的过程中被狗撞伤。交警经过判定,认定夏某在此事故中没有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希望对夏某的此次事故不认定为工伤。然而,人社局却将其认定为工伤。于是,公司不服并提起了诉讼。
一审的观点是夏某与狗相撞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并且人社局认定工伤的行为是合法的。公司提起了上诉,而二审则认定人社局认定工伤的决定具备主要证据且充分,在适用法律方面也没有错误。最终,二审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