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化隆县法院对拒送子女入学监护人实施司法拘留,强化义务教育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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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成长为有知识、有素养、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接受义务教育是必由之路;实现自身全面发展,接受义务教育是关键所在;推动社会不断进步,接受义务教育更是重要基石。然而,部分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切实履行保障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近日,青海省化隆县人民法院针对两起拒送未成年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依法对监护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因为监护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以法院作出了司法拘留 15 日的处罚。这一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营造重视义务教育的良好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拒不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__拒不送子女读书的法律责任

新学期开学后,化隆县德恒隆乡哇加滩村村民马乙某以及牙什尕镇城车村马舍某,都没有送他们的两个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他们对德恒隆乡人民政府和牙什尕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毫不理会。随后,德恒隆乡政府和牙什尕镇政府依法向化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化隆县法院即刻启动教育类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当日,顺利完成了案件的审查工作。经审查认定,德恒隆乡政府和牙什尕镇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合法,事实清晰,法律适用准确。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准予强制执行。法院督促家长切实履行送子女入学的法定义务。规定期限内,这两名监护人未采取行动以纠正其违法行为。

拒不送子女读书的法律责任__对拒不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化隆法院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依法对这两名监护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此法律手段力度很强,迅速展现出显著效果。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监护人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且对之前的不当行为表达了深深的懊悔之情。两名监护人向法院表达了送子女复学的强烈意愿,他们主动这么做。同时,两名监护人也向学校表达了这一意愿,同样是主动的。并且,他们还积极配合办理入学手续,以此来继续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此次针对辍学未成年人监护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例取得了成功,这不仅有力地纠正了个别违法行为,还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化隆县人民法院将会进一步增强与教育部门、学校以及乡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与联动,共同致力于推动控辍保学工作的深入进行。持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这能不断提升家长的法律意识,进而从源头上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