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于北京6月25日发布消息(记者彭韵佳、徐鹏航报道),所谓的“产假工资”,亦即生育津贴,旨在为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即她们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据记者25日从国家医保局得到的信息,目前已有全国12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的全面覆盖。
截至6月12日,我国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甘肃、青海、宁夏等12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统筹区,均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与此同时,云南计划在7月底前,全省范围内推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政策。而其他多数省份也已经开始逐步实施这一措施。
为了使符合条件的女职工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生育津贴,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努力推动,在有条件的地区,依照规定程序,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确保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及时获得经济上的帮助。
此外,为了有效解决失业人员生育保险出现的中断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共计17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需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生育保险费),确保他们的生育权益得到保障,相关资金将直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截至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已实现失业保险基金对生育保险费的代缴功能。
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指出,将致力于促进各地医保机构改善生育津贴的发放程序,以助力形成更加有利于生育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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