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篮球迷们都在对 CBA 广州龙狮篮球俱乐部球员郭艾伦的伤情予以关注。
俱乐部通报称,周一在球队的队内对抗训练里出现了意外情况,郭艾伦的右眼不幸遭受伤痛。当下他已经完成了手术,正处于恢复的阶段。
周二,郭艾伦在社交媒体上表明,是在训练过程中被对方的手指戳到了眼睛,进而致使结膜破碎,一共缝了 40 多针。
眼科医生表示,北京朝阳医院的主任医师陶勇说,结膜受伤如果经过处理,那么大概率会恢复得不错,大家不用太过于担心。
责任应如何判定
在关注球员伤情的同时,很多球迷也在思考,在训练中出现这种情况,队友是否有责任呢?
周四,郭艾伦在社交媒体上称,到目前为止对方仅发了一条信息,称其不是故意的,这种态度让他感到寒心。有法律方面的人士觉得,倘若能够证明队友是故意的,或者能够证明队友存在重大过失,那么郭艾伦便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广州龙狮篮球俱乐部也在呼吁,要尊重篮球运动的规律以及专业性,防止过度进行揣测。
有一个词叫做自甘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规定,人们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倘若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而受到损害,除非能够证实对方是故意的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否则,受害人不能够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组织者,就此事中的俱乐部而言,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广州龙狮俱乐部表示,正在进行复盘与反思,且计划在未来升级训练安全管控体系。
能算工伤吗?
有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即职业球员在训练期间受伤,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
从常识角度来看,俱乐部雇佣了我,训练和比赛是我的工作内容。既然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了,那怎么能不算工伤呢?
有法律人士指出,认定工伤的前提是认定劳动关系。并非所有运动的职业化程度都如足球、篮球那般高。许多运动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合作合同,甚至还有经纪合约,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
实务中不少法院倾向于认定运动员与俱乐部成立特殊劳动关系。中国篮球协会的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职业俱乐部或专业运动队必须与运动员按照法律法规签订试训合同或聘用合同。所以这个劳动关系是确定无疑的,球员在训练中受伤,有充足理由申请工伤。
普通运动爱好者需保护好自己
这件事对咱们普通运动爱好者有何影响?
各地法院最近的多个判决中,例如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监护人责任纠纷案表明,15 岁的中学生在学校组织的篮球赛中被其他选手推倒,导致手臂骨折。法院认定,在篮球比赛中这种身体接触和对抗是难以避免的,即可以对他人的犯规行为进行吹罚,但不能判定其犯法。应当遵循自甘风险原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孩子都得自甘风险,成年人更是如此。
提醒大家,平时要锻炼身体。可以优先选择安全些、舒缓些的项目。当然,强身体对抗项目的魅力确实难以抗拒。如果权衡风险后难以割舍,那就以友谊第一、娱乐为主。毕竟参加体育运动的目的是更健康快乐地生活。
竞技体育教给咱们的精神不一定非得在运动场上拼出高下,它可以是永争第一、绝不妥协的精神,这种精神更可以用在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