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涂某花费了 8500 元作为好处费,他找安装师傅何某私自连接三通管道,以此来规避天然气表的用气限制,从而能够免费使用燃气,这种情况持续了长达八年之久,直到天然气公司开展检查时,才发现了这件事情。日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两人提起了公诉。随后,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涂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同时处以罚金 5000 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以罚金 4000 元。
2024 年 1 月 7 日,某天然气公司在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在巡查一小区时,发现 A 栋某户的天然气表没有走动的迹象。并且,该用户在阀门关闭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使用天然气。这引发了疑问,到底是天然气表出现了故障呢?还是有人私自连接了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公司仔细查验后,发现天然气表未故障,该户业主厨房的燃气设备能正常使用。经业主同意,天然气公司顺着屋内燃气管道进行排查,拆除橱柜挡板后,发现存在私接三通管道以规避天然气表用气的情况。
这种私改燃气表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这种偷接三通管的行为也损害了公司利益。这种行为还可能埋下燃气泄漏的“定时炸弹”,这种行为还可能埋下爆炸的“定时炸弹”。如果未及时发现整改,会增加户内的危险性,也会增加楼栋的危险性。随后,天然气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该案时,业主对询问一概不知。案件陷入了僵持的局面。于是,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参与进来。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公安机关展开了对可疑人员的盘问工作,对群众进行了走访,梳理了银行的交易流水等侦查工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该天然气外包公司的员工何某和业主涂某。
2015 年底,犯罪嫌疑人涂某在进行装修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需要更改天然气管道线路的问题。之后,通过他人的介绍,他认识了何某。
何某帮助涂某盗窃天然气。他不具备组织改动燃气设施施工的资质。他通过在上述房屋的天然气表具前加装三通管的方式。他将天然气管道进行非法改装以规避表具用气。他还收取了 8500 元好处费。
何某是专业人员,私接三通管的位置十分隐蔽。天然气公司更换涉案房屋的燃气表具时,案件才得以案发。从 2016 年到 2024 年,这长达八年的时间里,涂某实施了盗窃行为,燃气总价值达人民币 8 万多元。案发之后,何某和涂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涂某赔偿了天然气公司的全部损失,并获得了谅解。何某也主动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
涂某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时表达了真诚的悔过之情,他表示自己真的是因为贪小便宜而吃了大亏,现在后悔得要命。2025 年 3 月,涂某与何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到了同年 4 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办案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聚焦于办好每一个案件以追求高质效。他们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同步进行,依法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他们努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被害单位挽回了经济损失,总计达人民币 8 万多元。此外,何某主动将个人违法所得 8500 元退了出来。
此外,天然气公司存在内部管理漏洞。我们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讲工作,并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同时,及时督促天然气公司拆除涉案三通管,还进一步建议其增派工作人员对涉案小区进行全面巡查,以此消除数十个安全隐患风险点,从而确保涉案小区居民的用气安全,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破解民生难题的长久之治。
检察官提醒,燃气安全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燃气管道严禁私自进行更改。如果为了贪图小利而私自改装燃气管道,一方面会破坏燃气设备的密封性以及自然通风条件,从而增加燃气泄漏甚至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另一方面,改装燃气管道盗窃燃气的行为涉嫌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犯罪,这种情况下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